永顺县:上门服务零距离,法律援助进家门

  新湖南客户端   2024-05-21 15:10:13

近日 ,永顺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湖南君社律师事务所律师反馈信息,残疾人李阿姨诉请三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据悉,李阿姨今年六十岁,育有三个子女,因病致残导致腿脚不便。两个子女成家后,李阿姨便一直与未成家的大儿子居住在一起。现大儿子有外出务工打算,李阿姨考虑到自己后续生活保障,要求三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经村委会调解无 果后,无奈寻求法律帮助。

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充分了解事情经过并进行初审,李阿姨的情况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立即为其开通“绿色通道”, 提供法律服务 。因李阿姨年迈且行动不便,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李阿姨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充分 了解其身体 状况 、家庭情况及具体诉 求,宣传相关法律援助政策, 现场为 李阿姨 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 维护其 合法权益。

永顺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设绿色通道,将“法律援助惠民生”延伸到群众的家门口,不断提高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年初 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151 ,其中涉及农民工 案件18 件,妇女 案件38 件,未成年人 案件14 件, 老年人 案件16 件, 残疾人 案件4 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提供上门受理服务2次, 切实保障了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吴彦乐)

责编:曹晓林

一审:曹晓林

二审:喻志科

三审:熊佳斌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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