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周刊·学习丨着眼解决实际问题 提升党纪学习教育实效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5-16 08:40:09

殷晓元 赵旭

着眼解决实际问题 提升党纪学习教育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线砥砺品格操守,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作为,在各种风险挑战中筑牢坚强屏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实现执纪外部约束和遵纪自我约束相结合,把党的纪律建设推上新台阶。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日常实际,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旨归,抓紧抓实,力避学习教育流于形式,确保在学习教育中取得纪律建设新成效。

联系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学习,积极化解违纪风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涵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多个方面,彼此相互贯通。每个党组织、每个机关单位的职责范围和管党治党情况不同,在坚持原原本本学习党纪的基础上,也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抓住重点学,切实学出成效,化解违纪风险。必须防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纪遵纪方面出现漠视党纪的现象:有的党员知纪违纪,做事只考虑私利或所谓工作“便利”;有的党员对党纪缺乏深入了解,无意中违反了党纪;有的党员不重视党纪学习,自认为不会做出违纪行为,但行动却与党纪发生了偏差。这些行为都会涣散党的纪律性、有损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强化问题意识和精准思维,瞄准实际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学习教育。

加强案例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案例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活教材”,将其融入党纪学习教育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延安时期陈云撰写的《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一文,通过剖析刘力功案例深刻阐述了遵守党纪的重要性和违纪的严重性,成为以案例加强党纪教育的典范。必须充分挖掘警示教育资源。各级党组织要运用好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和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既要把纪律底线“失守”带来的后果切实展示在党员干部前,也要通过剖析极少数党员干部堕落过程,让广大党员认识到学纪遵纪对于拒腐防变的重要意义,通过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引导党员干部警醒知止。必须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要抓住重点,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利用好同级同类案例资源,通过同级同类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剖析违纪的主客观因素,清醒认识违纪沉重代价,查找违纪风险点,增强防范意识,推动以案促改促治。

抓好党员干部检视自省,让党员干部实现以学促改。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党员干部提升纪律意识、真正做到遵规守纪。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每名党员都要“切实防止形式主义,不能搞花拳绣腿,不能搞繁文缛节,不能做表面文章”,加强检视自省,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努力实现自我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克服应付思维,自觉检视自己在学习教育中有无形式主义的行为,真正通过学习收获明晰党纪、认同党纪、遵守党纪等实效。坚决克服“局外人”意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除了抓“关键少数”外,每名党员干部都不能把自己当作“吃瓜群众”,应自觉从政治高度认识参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把参与党纪学习教育视为提升的过程,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消除遵纪方面的麻痹性,打好思想“免疫针”,使得自己行稳致远。必须检视和改正自己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员干部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保持高度警惕,把握好党纪学习教育契机,全面检视自省自身问题。要在学习教育中切实领悟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重视自身轻微违纪行为或违纪念头,以实事求是态度检视自己,认真对标党纪学习教育要求自查自纠。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检视自省重要手段,在“红红脸、出出汗”中实现广大党员纪律意识的跃升。

(作者分别系湖南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南工业大学副校长;湖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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