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结《明星大侦探》等知名节目版权侵权案!2023年长沙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超6千件

刘家璇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4-26 18:04:4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6日讯(记者 刘家璇 通讯员 王鹏)25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2023年度长沙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3年,长沙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491件(含旧存),审结6557件,收结案数占同期全省知识产权案件数的近一半。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和马栏山人民法庭均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记者了解到,长沙法院以司法护航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年审理著作权类案件近3300件,依法审理了腾讯诉抖音、快乐阳光公司诉哔哩哔哩等一批著作权纠纷案件,加强保护电视节目、影视剧、短视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积极服务网红经济、夜经济等新兴经济业态,依法审理网红品牌“天宝兄弟”、“强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助力长沙新经济从“网红”走向“长红”。积极服务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审理了《明星大侦探》等一大批湖南知名节目版权侵权案,为优秀IP的二次开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此外,长沙法院依法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95件,对251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加强核心技术保护,审理技术类案件400余件。严厉制裁工程机械行业技术侵权行为,为长沙“工程机械之都”保驾护航,依法审理了涉三一汽车公司、三一智能控制设备公司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件。坚决打击假冒“樟树港辣椒”“炎陵黄桃”等地理标志的行为,以司法审判助推乡村振兴。

“既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也要注重防止权利滥用。”长沙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庭长李才坤介绍,长沙法院坚持“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的原则,坚决规制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引导诚信维权。对猴某数字科技有限恶意抢注商标并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行为,依法罚款10万元。该案入选由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2023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系湖南省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司法处罚第一案。



附:长沙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件(2023年度)

案例一: 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某贸易有限公司与某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司法惩戒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湘01司惩4号〕

——民事诉讼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恶意诉讼,应当予以处罚


案例二: 北京爱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与杭州某网络科技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23)湘0105民初2875号〕

——擅自使用知名电视剧剧集名称、人物、道具等多元素的行为,属于仿冒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例三: 广东某建材公司与张某某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湘01民初740号〕

——对于“诱导式”取证行为应当予以否定性评价


案例四: 井某某与湖南某食品公司等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湘01民终4732号〕

——外观设计专利中蕴含的独创性表达仍可受著作权法保护。在专利失效后,设计图案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权利人仍可选择适用著作权法的保护


案例五 :中科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长沙某进出口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湘01知民初187号〕

——由于菌株名称与菌株具有唯一对应关系,故可根据被控侵权产品上标注的配料信息,认定落入涉案菌类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


案例六: 厦门某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某食品厂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湘01民终19131号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023)湘0103民初9615号〕

——在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基数时,原告损失或者被告侵权获利并非要求精准计算,当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因侵权获利明显大于某一金额,则可以该金额作为赔偿性惩罚基数


案例七: 深圳市某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与湖南某食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长沙县人民法院 (2023)湘0121民初12364号〕

——通过授权其他主体的方式长期使用商标,使该商标具备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性的,不属于通用名称


案例八: 宁乡某烟酒商行与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宁乡市人民法院(2022)湘0182行初1号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湘01行终623号 〕

——无证据证明侵权人已实际销售侵权产品,且无法查清所有侵权产品的标价和实际销售价格的,违法经营额可以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认定


案例九: 长沙某甜品有限公司与长沙市某饮品店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023)湘0103民初10715号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湘01民终703号〕

——在产品宣传推广中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似或包含他人注册商标标识主要识别部分的广告宣传标语


案例十: 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科技股份公司、北京某软件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23)湘0104民初2587号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湘01民终752号〕

——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法律依据提起诉讼,不仅需有危害行为的发生,还需权利人因该危害行为受到损害






责编:施泉江

一审:施泉江

二审:邓晶琎

三审:蒙志军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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