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可感行动 |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查测溯治 确保断面水质稳定向好

    2024-04-11 15:22:3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讯 溆水是沅水的重要支流,也是溆浦境内的主要河流,流域内共设有地表水国控断面1个、省控断面3个。今年以来,为确保各监控断面水质稳步提升,助推全市整体水环境质量重返全国前30名,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根据市、县有关方案部署安排,积极组织污染防治、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采取查测溯治等举措对溆水流域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

一是贯彻落实水环境治理方案。在认真贯彻落实《怀化市地表水水质排名重返全国地级城市前三十强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2024年溆水入沅江口国控断面水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以明确的工作任务、清晰的职责范围、具体的工作措施,为抓好全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污染源溯源

二是开展检测排查溯源工作。组织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和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各断面上游河道开展污染源溯源工作,采取徒步巡河、现场定位、拍照录像、溯源追踪、现场问询等方式,做到应排尽查,不重不漏。同时,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对溆水小江口村、银珍电站、仲夏村、黄茅园镇景江桥、湾潭桥等20 余个河段点位进行取样检测比对,查明污染源,为从源头上开展污染整治提供技术支撑。

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现场采样

三是加强涉水排污单位的监管整治。充分运用交叉互查、夜间节假日突击检查、专项督查等手段,加大对涉水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今年来,先后开展了涉水企业、小作坊、洗车坊等排查整治行动,注重从源头查找问题隐患,通过“无死角拉网式”排查,狠抓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做到“全域覆盖、全程监管”,督促各涉水排污单位不断完善水污染防治设施,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减少水污染物排放,严禁直排、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以此倒逼和规范涉水排污单位的治污行为,真正形成涉水排污单位——排放口——水质断面“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四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厂监管。将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纳入了《2024年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范围,实行常态化监管;同时,联合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开展了专项排查执法检查,督促已建成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站)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督促卢峰镇污水处理厂等在建污水处理厂(站)加快建设或调试进程,于3月下旬投入了运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管网破损、入户管网不完善、雨污混流等问题,第一时间通报相关单位开展整治,确保污水处理厂(站)发挥应有功效。

执法人员对污水处理厂开展执法检查

五是持续加强畜禽废水和屠宰废水管控。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中心工作人员对全县畜禽养殖场和屠宰场(点)逐户开展了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清单,督促指导县内畜禽养殖场和屠宰场(点)按照规范要求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并加强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严禁将污水直排河道。

六是持续开展巡河清河行动。建立了常态化巡河清河行动,利用日常检查、定期巡查、专人排查、无人机巡查等方式,排查河道、溪沟垃圾和其他污染物,并第一时间将排查结果反馈相关单位和属地乡镇,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下一步,溆浦分局将严格落实“查、测、溯、治”工作要求,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县内断面水质稳定向好。

责编:邓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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