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死而复生”的借条,为何让昔日好友对簿公堂?

刘家璇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4-08 19:18:4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刘家璇 通讯员 邹晴

周毅与张强,本是一对无话不谈的朋友,却因一张“死而复生”的借条,最终走上了法庭。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借款纠纷案,了结了这段长达十余年的好友恩怨。

事情还要从2009年说起。当时,周毅因资金紧张,向好友张强借款2万元。张强出于信任,未要求周毅出具借条便借出了款项。然而,周毅一直未偿还该笔借款。为了明确债权债务关系,2013年底,周毅补充出具了一份2万元的借条给张强。

2014年9月,周毅进入张强经营的金店工作,双方商定用周毅的工资来抵扣借款。借款还清后,周毅向张强索要借条,张强却声称借条已遗失。鉴于两人之间的良好关系以及周毅仍在张强的店里工作,周毅没再深究。

谁料,时隔多年,张强竟突然拿出那张早已“遗失”的借条,并附上相关转账记录,将周毅告上法庭,要求其再次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我早在2015年就通过抵扣工资将2万欠款还清了!”面对张强的“突袭”,周毅既震惊又委屈,立即向法院递交了微信语音聊天记录等还款证据。

最终,宁乡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张强持有借条,但周毅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已通过工资抵扣的方式还清了借款。而张强未能向法庭提交2014年9月至起诉前的催收还款证据,也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续。因此,法院依法驳回了张强的全部诉讼请求。

“很多人知道借贷要写借条,但还钱后可能忘记了再拿回借条。”法官提醒,本案中,张强有借条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如果周毅没有保留微信记录,且双方后续再无金钱往来,周毅则很难“自证清白”。在生活中,若借条不当遗失,还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据,写明还款事项,线上还款的保留好交易凭证,线下还款的还可邀请第三人见证。

针对此案情况,法院还提醒所有诉讼参与人要诚信诉讼,一旦查实虚假诉讼,当事人可能被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文中皆为化名)

责编:施泉江

一审:施泉江

二审:唐婷

三审:蒙志军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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