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哥说新闻|最高检:核准追诉!法律不保护小恶魔

  三湘都市报   2024-04-08 18:50:45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评论员张军 文 晓风 视频 刘文

《未成年人保护法》绝不是保护未成年小恶魔的!

近段时间,最令人痛心的事,莫过于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因校园霸凌被3名同龄少年残杀一案。

今天(4月8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案情通报: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3人作案时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诉。

核准追诉是一个什么概念?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发生后,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一个涉世未深的农家孩子,品质善良,与人无争,被人活活打死埋进地里。这样惨无人道,骇人听闻的惨案,竟是3个同龄少年所为!他们是同乡还是同学。案发地距离其中一名同学的家,仅有约100米。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3个犯罪嫌疑人心理素质之稳定、预谋之精细、手段之残忍、事后反应之冷静,远远超出了公众对未成年人的认知。可以说,这是一场有准备的虐杀!

校园霸凌,一直是个阴暗的存在,不管你承不承认。从前,大多是争强好胜,以力服人,或大打出手,或讹人钱财,一般可以校规治之,情节严重者送专门学校管理。但近年来,严重暴力犯罪低龄化的趋势,日益明显。极少数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本案中的3个犯罪嫌疑人即是典型个案!极端的个案,虽不具普遍性,但在某种程度上更具有普遍的警示意义。

有网友说,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法》真能起到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而不是保护那些未成年的施暴者。更有网友说,众望所归,民心所向。年龄小不能成为极端恶行的防火墙。法治的目标就是惩恶、扬善!而不必看你年龄大小……确实,成熟、公正的司法制度不能被舆论所左右,但也不能罔顾民意。

本案的“核准追诉”,释放出了明确的信号,对于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法律将实行零容忍,不会因年龄小而逃脱法律制裁。因为非此不足以适应严重暴力犯罪低龄化的趋势,非此不足以为被害者讨回公道,非此不足以教育和挽救更多未成年人。

换位思考也好,将心比心也好, 每个父母都有恻隐之心,更不想自己的孩子会遭遇这样的不幸。 检察机关 的这份通报,就是对公众关切的 及时 回应。

本案也将成为惩治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风向标!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正义的维护,必须是霹雳手段!

责编: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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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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