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4-02 20:08:07
近日,在娄底涟源市桥头河镇洪桥村,张某与朋友饮酒聚餐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返回家中,酒精上头的张某与朋友为寻求刺激,便商议去交警中队溜一圈,随后,张某将摩托车骑至桥头河中队办公楼下,朝着交警直面挑衅道“我喝了酒,你们抓不抓我?”
经检测,张某体内血液酒精浓度达56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的车辆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交警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对其合并处以罚款175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驾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更是对法律的挑衅,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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