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运用巡察成果推行股室负责人交流轮岗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4-04-02 15:28:3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日讯(通讯员肖国梁) 为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破除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关键岗位干部“中梗阻”作风顽疾,通道充分运用县委巡察工作成果,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出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股室负责人交流暂行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中负责执纪执法、组织人事、审计财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证照发放等重点岗位的股室负责人任职满3年的应当交流,任职满5年的必须交流,其他股室负责人任职满5年应当交流,任职满8年必须交流。

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行”工作思路,2023年10月,县委组织部门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以自然资源、商科工信、教育、交通等6个部门为试点,经过调查摸底、筛选比对、集体研究、上报审批、办理手续等程序,首批完成内设机构负责人轮岗交流25人次。2024年3月起,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后,通过建立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财物和项目审批、证件核发、组织人事及执法监督等直接涉及管理对象利益的重点股室信息库,有序开展县直单位重点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目前累计完成股室负责人轮岗交流108人次。

同时,通道将股室负责人交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建设年度考核内容,通过教育培养、工作提示、专项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持续推进股室负责人轮岗交流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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