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有说“法”丨小区噪音扰民维权难?找准侵权人是关键

龚柏威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4-01 21:33:38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唐力洋 吴海燕

【故事】

小区噪音影响正常生活,要找谁?是直接找制造噪音的单位和个人,还是找物业公司?

两年前,永州市零陵区某小区建了一个加压水泵房,每天噪音隆隆作响。

为了维权,业主张三(化名)先后和物业公司、城管局打起了官司。与物业公司对簿公堂时,他诉求拆除加压水泵房,赢了。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城管局在消除小区噪音上不作为,他也胜诉。

虽然赢了官司,小区减噪效果却不明显。2023年底,张三向零陵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确定侵权责任主体是本案焦点,张三所住小区内的加压水泵房系开发商后期违规建设,并不属于物业公司管理范畴,应当由开发商承担侵权责任,而非物业公司。

检察机关和小区整治办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后明确由开发商搬迁加压水泵房,并承担相关费用。日前,困扰张三及小区居民的加压水泵已彻底搬离小区。

【说“法”】

零陵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 魏明明

噪音扰民问题屡见不鲜,遇到这种情况时,小区居民通常觉得“求助无门”,就算找到求助渠道也不一定能维权成功,不少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往往放弃了自身合法权益。本案中,张三虽有维权意识,却不了解法律,找错了责任主体,导致维权困难。

生活中,大家若受到噪音困扰,首先要找准侵权人是谁,然后再向生态环境部门或交通部门投诉,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拨打检察服务热线12309咨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编:贺威

一审:贺威

二审:邓晶琎

三审:蒙志军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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