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规强基,以正家风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4-03-31 06:59:21

湖南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张 英  李 毅

家风与官员的操守有直接关联:家风正,则为官清;家风劣,则为官浊。腐败之祸的起因“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

立规强基,方能正家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包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在内的党内相关政策条例体系不断完善,为家风建设的进一步立规强基提供了遵循。

立规强基,在于推动建章立制。既要把家风建设有关要求体现到各类制度规范和行为准则中,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以解决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权力行使等领域利益冲突问题,又要及时总结提炼家风建设经验做法,引导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见贤思齐、对标对照。上德风,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取得良好效果,自然便能带动整个社会家风建设不断趋向更好的方向。

立规强基,重在责任落实。规章制度不能停在纸上,流于空谈,而是要推动落实,以见成效。于此而言,一个系统化的责任体系便不可或缺,这个责任体系关联到党委的统一领导、部门的分工负责、社会的有效协同、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要使责任体系高效运转,就需各级党委(党组)担起主体责任,把家风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大力推进落实,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寓家风建设于监督执纪问责之中,激发家风建设的治本功能。

此外,在强化部门协同与督导考评方面,亦需久久为功。各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在加强示范创建、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上下功夫,并可推动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情况与选拔作用有机结合,以及在家风教育上不断探索新的模式,润物无声。与此同时,要统筹各类社会资源支持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走深走实。在督导考评中要划出“硬杠杠”,对推进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家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系统党建工程,需要“绳锯木断式”的持久规整。唯有保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的魄力,加强家风建设的制度化管理,方能抓出实效,最终春风化雨、和润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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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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