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义强:延续优化脱贫人口 生态护林员政策

  中国绿色时报   2024-03-08 10:04:19

中国绿色时报记者 安璐 黄山

生态护林员政策是我国开展生态扶贫行动的一项创新性举措。自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投入资金,年选聘生态护林员由28.8万增加到近110万人,带动30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在家门口就近就业,有效促进了贫困地区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实惠、减贫脱贫”的目标。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5年过渡期即将结束的情况下,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政策也将面临调整乃至取消的诸多选择。”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党委书记吴义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新形势、新要求下,考虑到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基数大、覆盖面广、山区林区农民增收渠道窄、巩固脱贫成效任务重等问题与困难,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坚持增绿与增收、生态与生计并重,继续实施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政策,并结合基层实际,优化和调整具体措施。

吴义强建议,一要继续实施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政策并加大支持力度。在确保不因政策调整而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前提下,将生态护林员政策从脱贫“兜底”向常态化的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转变,使生态护林员队伍逐步转化为更加专业的生态保护队伍。

二要放宽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在保障将监测户、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纳入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范围的前提下,可以选聘其他文化水平相对较高、身体素质相对较好、履职能力较强的村民担任。

三要适当提高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建议适当提高生态护林员的补助标准30%—50%,保障合理的劳务报酬和相关支出,缩小与其他公益性岗位的待遇差距。

四要调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用途。除主要支付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外,允许补助资金可用于生态护林员必要的野外装备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年度培训等方面开支,也可作为增加的绩效工资对考核优秀的生态护林员予以奖励。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可用于其他非贫困县(市、区)脱贫人口的管护劳务补助,让专项补助政策惠及广大的生态护林员队伍,实现脱贫攻坚政策与乡村振兴、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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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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