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4-02-23 18:53:57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斯涵 黄京 通讯员 于思宇)还有两天就要开学了,为加强孩子校外托管安全保障,防范校外托管风险隐患,长沙市市场监管局、长沙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校外托管致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全市中小学学生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信中指出,校外托管机构开展经营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消防验收(备案),提供餐饮服务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校外托管机构服务设施和场所应符合消防、建筑、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活动,不得从事与托管活动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提供过夜住宿服务,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
信中提醒家长,在选择校外托管机构时,要认真甄别,不参加无证无照经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如有培训需求,请在合规时段选择有办学许可证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建议家长理性缴费,与校外托管机构签订托管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及收退费办法,并保留好合同文本及缴费发票,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如发现校外托管机构存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开展文化教育培训、提供过夜住宿服务、聘用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工作人员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属地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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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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