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中国国防报   2024-01-22 11:45:40

强国须强军,军强则国安。荣誉是军人的第二生命,是军人永恒的价值追求。军人不仅为荣誉而生,也为荣誉而战,甚至为荣誉一往无前,在所不惜。军人的职业荣誉感,反映的是社会对军人价值认可与否。作为社会特殊群体,军人为国家和社会提供安全屏障,理应获得崇高的社会地位。然而,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包括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内的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不断增强全社会对军人价值的认同感。

抓好宣传教育,提高尊崇认知

意识决定行动。在全社会立起尊崇军人的时代导向,需要全民发自内心的敬意和高度的认同感。这不仅有赖于每个人的价值认同,也有赖于全社会的氛围营造。尊崇军人既需要国家的大力引导,更需要全民对国防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它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国家、军队、社会和个人共同构筑的“精神长城”。筑牢国防长城,就要抓好宣传教育,在全民族、全社会夯实尊崇军人的思想根基。

强化国防教育,增强忧患意识。当今世界霸权主义横行,国际安全形势错综复杂,地区冲突和局部战争此起彼伏,正如网友所言:我们并非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只是幸运地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国度。然而,身处和平年代,少数人国防意识慢慢淡化,有的不愿履行参军报国的神圣义务,个别人不仅对革命英烈失去应有的崇敬之心,还调侃、诋毁、抹黑英烈,等等。针对这些现象,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搞好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国防和军队的重要性,增强尊崇军人的思想自觉。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宣传教育,因为他们是未来国家建设的主体力量,也是国防教育主要对象。应创新方法手段,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面广、快捷方便、互动性强的优势,不断拓展“两微一端”宣传主阵地,打造青少年愿意接受、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网络阵地,激发他们“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的尚武豪情,让从军报国成为青少年的价值追求。

强化功绩宣传,增强尊崇氛围。人民军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战争年代,军人奋不顾身浴血奋战,换来民族解放人民自由;和平时期,军人枕戈待旦练兵备战,换来生活安宁国家发展。近百年来,人民军队从南昌城头出发,一路披荆斩棘,不怕牺牲、奋勇向前,为中国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建立了不朽功勋。不管是在抗震救灾战场上,还是在抗洪抢险中,人民军队总是冲锋在前、勇挑重担、舍生忘死。然而,现实生活中个别人只在危急、危险时刻想到军人,一到岁月静好便忘记了军人的付出。为此,应加大人民军队丰功伟绩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真正认识到“哪里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在为我们负重前行”,让爱我国防成为全民认同的主流意识,让尊崇军人成为引领价值取向的时代追求。

强化法规宣传,增强尊崇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维护军人权益,国家围绕提升军人社会地位、职业荣誉、待遇保障等先后制定出台《构建完善军人荣誉制度体系总体方案》《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可以说,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既体现了军人职业、军人地位的重要性,又增强了军人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一定意义上,也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军人职业的尊崇感。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既要积极宣传好这些政策法规,又要督促用足用实这些法规政策,让军人和军属真正享受到政策利好,这必将有利于强化全社会对军人职业的价值认同,让尊崇军人成为每个普通公民应有的价值认同和行动自觉。同时,大力宣传依法惩处抹黑军人的行为。虽然军人的社会地位在不断提高,但现实中仍存在个别诋毁、贬损军人的现象。如果不加以惩处,必定会影响军人职业的吸引力。对于这类行为,有关部门既要对相关不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还要从重从快从严公开惩处,在全社会树立正确导向,引导人们自觉尊崇军人。

建立法规制度,尊崇有法可依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一位外国军事理论家曾说:“在一切高尚的感情中,荣誉心是人的最高尚的感情之一,是战争中使军队获得灵魂的真正的生命力。”军人职业荣誉,源自军人职业要求,更源自全社会的尊崇关爱。习主席深刻指出,既要强调牺牲奉献,又要注重发挥政策制度的调节作用,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建立尊崇法规,各国普遍做法。斯大林说:“一个在军人待遇上精打细算的国家,是在为下次战争赔款做准备。”拿破仑说:“如果一个国家的军人还不如商人受敬仰,那么这个国家离亡国就不远了。”军人职业荣誉感、尊崇度就是国家安全数字围墙的刻度。纵观世界军事强国,在增强军人尊崇度问题上,都建有一整套完备的制度和法规体系。比如,美国有《美国服役人员保护法》《退役军人权利法》,俄罗斯有《俄罗斯联邦军人地位法》《俄罗斯联邦退役军人法》,德国有《军人保障法》《职业培训工作促进法》等。根据这些法规,各国军人从入伍到退役,从退役到离世的各个环节、各种保障,条条有章可循、件件有法可依,为增强军人尊崇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制定配套政策,提高可操作性。政策制度是最有力的杠杆,好的政策制度能够撬动整个社会。增强军人职业尊崇感,离不开军人的职业自信、社会的厚植培育,更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保障。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尊崇军人法规体系建设,早在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就颁布了《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从印发《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到《退役军人名录和事迹载入地方志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法规制度和激励措施的出台,使军人的社会认同感与日俱增。由于国家法规往往是宏观上的指导和规定,全国各地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在刚性落实上肯定存在差异。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家出台的法规和自身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让尊崇军人的法规落地落实。

落实检查考评,促进法规落地。尊崇军人的法规政策既是政治荣誉也是经济待遇。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包括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在内的一系列法规,对军人的社会地位、合法权益作出明确规定。让尊崇军人的法规政策落地,各地各级需要搞好检查考评工作。各地各级人大、政协要发挥职能作用,对落实尊崇军人的各种法规进行督导检查,对消极或不履行相关法规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同时组织回头看,确保各项尊崇军人的法规落到实处。各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搞好优抚优待军人的考评,对各项工作进行量化,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并与评选双拥先进单位、个人评优评先等挂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完善优待服务,增强职业认可

军队不生产谷物,军人不生产商品,但军队生产安全,军人生产和平。在丛林法则依旧盛行的当今世界,国泰民安通常是人民最基本、最朴素的愿景,而最直接的保障则由人民军队提供。提升军人及家庭肉眼可见的优待服务,使军人感到自豪、荣耀,人民才有可能拥有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特别是,军人优待指数直接影响军人光荣指数和社会崇军指数。这就需要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规政策,全力提升对军人及其家庭的优待服务水准,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不断增强全社会对军人职业的认可度。

解决好“三后”问题。“后路”“后院”“后代”问题,最容易导致现役军人分心走神。解决好“后路、后院、后代”问题,让军人军属切实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待,是激励军人矢志强军的必要举措,也是增强军人职业认可度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入伍时有鲜花锣鼓,退役后有机遇前途,孩子教育有优待,家属工作不发愁,家庭有社会地位,这一切对于鼓舞军心士气具有重大意义。为此,必须完善现役军人“三后”问题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机制,便于第一时间了解和核实情况,依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省军区系统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主动上门做好服务对接工作,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军地齐心协力解决好军人家属随调就业、军人转业安置、子女入学升学等问题,不断增强现役军人的获得感、自豪感。

全力解决生活难题。“后方无忧,前方无畏。”把困扰军人军属的生活难题解决妥当,不仅能了却军人后顾之忧,让他们在国家利益受到挑衅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还能让全社会看到军人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节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协同省军区系统组织搞好走访慰问,深入了解优抚对象的需求;平时,要组织拥军志愿组织定期走访军人家庭,及时了解优抚对象的难点痛点,不断增强帮扶的针对性、实效性,盯着他们最急需、最期盼的事,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拥军企业和拥军社会团体全力为其排忧解难,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以求真务实的举措给广大军人军属带去满满获得感,在全社会鲜明立起尊崇导向。

注重满足精神需求。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许多军人家庭生活富足,相比物质生活需求,更重视精神生活需求。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协调相关部门,搞好各类优抚对象的慰问,尤其是军烈属、功臣军人家庭,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按照《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时间为新兵家庭悬挂光荣牌,浓厚“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社会氛围。做好立功受奖送喜报工作。军人为国家而战,荣誉用血汗浇铸。早在1951年4月,志愿军政治部制定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立功条例(草案)》就明确规定,凡立功与当选英雄模范的个人与单位,均按等级给予奖励,包括给家庭寄喜报,编撰传记,登报表扬及向全国广播。根据《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规定,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省军区系统负责同志,应举办隆重仪式,为立功受奖的军人家庭送喜报,包括宣读喜报,为立功受奖军人家庭主要成员佩戴绶带或者大红花、送交喜报等。隆重组织各种尊崇仪式,传递的是统帅对广大官兵的关爱,体现的是党和国家对军人及其家庭的激励,营造的是全社会尊崇军人、关爱军人的浓厚氛围。(杨爱东)

(作者单位: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责编:姜河

一审:姜河

二审:张马良

三审:熊佳斌

来源:中国国防报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