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毛泽东诞辰130周年③|毛泽东书信之中显家风

  《文萃报》   2023-12-22 15:28:48

众所周知,一代伟人毛泽东对自己的至亲子女一贯要求严格,对待亲朋好友也约法三章,禁越雷池;而对于有困难的亲朋好友,他会给予无私的关怀与帮助,但这种关怀也总有一把看不见的尺子,从不超过某个“度”。编辑梳理了毛泽东的部分书信内容,以期管中窥豹,感悟伟大领袖的崇高风范。

△毛泽东和田家英(左)

严订“约法三章”

毛泽东有8个表兄弟,相互之间关系都很好。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曾多次给他们写信,寄钱寄物,也曾接他们进京观光。但是,当亲戚和朋友们给他写信提出请他推荐参加工作或介绍到北京工作的要求时,毛泽东却从未答应。

身边的工作人员告诉毛泽东:“人民政府各机关部门,由于工作需要,招收了许多新人。也有许多老干部的家属和亲朋来了,只要历史上没什么问题,一经介绍也就参加工作了。”但毛泽东却回答说:“别人的亲友可以来,我的不能来。”

为此,毛泽东对秘书田家英说,处理亲友一般来信原则是:“凡是要求到北京来看我的,现在一律不准来。来了也不见。凡是要求安排工作的,一律谢绝,我这里不介绍,不推荐,不说话。”甚至他给亲友回信直接告诉他们:我们共产党的章法,决不能像蒋介石他们一样搞裙带关系,一个人当了官,沾亲带故的人都可以升官发财,如果那样下去,就会脱离群众,就会像蒋介石一样早垮台。现在全国刚解放,人民刚取得政权,我对你们“约法三章”:一不要来京看我;二不要来京找我安排工作;三不要借我的名义找地方政府安排工作。

“不要来京”,按规矩办事

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毛泽东一直关照牺牲了的妻子杨开慧的家人。开国大典之后,杨开慧的哥哥杨开智给毛泽东写信,提出想在长沙谋个“厅长方面的位置”。为此,毛泽东给时任湖南省军政委员会委员、长沙军管会副主任的王首道拍去电报,并另有一封给杨开智的电报,请王首道转送。毛泽东在给王首道的电报中称:“杨开智等不要来京,在湘按其能力分配适当工作,任何无理要求不应允许。其老母如有困难,可给若干帮助。”

毛泽东在给杨开智的那封电报中说:“希望你在湘听候中共湖南省委分配合乎你能力的工作,不要有任何奢望,不要来京。湖南省委派你什么工作就做什么工作,一切按正常规矩办理,不要使政府为难。”

毛泽东的同乡张四维,大革命时期曾参加韶山农民运动,给毛泽东写信时,就职于中国盐业公司湖南省公司,他想进京换个更好的工作。毛泽东回复说:“一月十六日来信收到。吾兄已在盐业公司获得职业,甚好,应就此项工作努力,取得成绩与信任,不要来北京。北京人浮于事,不好安置。前已复一信,未知收到否?”

毛泽东在复信中解释,他不宜出面介绍工作,推崇“有为才有位”:“运昌兄的工作,不宜由我推荐,宜由他自己在人民中的表现,取得信任,便有机会参加工作。”“吾兄出任工作极为赞成,其步骤似宜就群众利益方面有所赞助表现,为人所重,自然而然参加进去,不宜由弟推荐。”

裙带之门不可开

毛泽东外祖家的亲戚常去北京看望他,有些人回去后在众乡亲面前表现得很傲气,不把当地政府干部放在眼里。毛泽东得知后,于1954年4月29日写信给外祖家的乡党支部和政府,信中写道:“……我的亲戚唐家圫文家,过去几年常有人来北京看我。回去之后,有些人骄傲起来,不大服政府管,这是不对的。文家任何人,都要同乡里众人一样,服从党与政府的领导,勤耕守法,不应特殊。请你们不要因为文家是我的亲戚,觉得不好放手管理。我的态度是:第一,因为他们是劳动人民,又是我的亲戚,我是爱他们的。第二,因为我爱他们,我就希望他们进步,勤耕守法,参加互助合作组织,完全和众人一样,不能有任何特殊。如有落后行为,应受批评,不应因为他们是我的亲戚就不批评他们的缺点错误。”

毛泽东的表兄文运昌曾给田家英写了一封信,并随信开列了14名亲属的名单,要求在工作或升学上给予相应照顾安排。田家英接信后,看到毛泽东的外祖家这么多人要求参加工作或升学,感到事关重大,于是将此信转呈毛泽东阅示。毛泽东阅后,当即在信上郑重批示:“多人介绍工作,不能办,人们要说话的。”

举贤不避亲

禁止裙带关系,但毛泽东有时也举贤不避亲,标准是:是否有益于党和国家。1950年8月6日,毛泽东致信王首道,让他安排给王季范买票来京。王季范是毛泽东的表兄,毛称其为“九哥”,但他同时也是著名的教育家。新中国成立后,他提出“用贤才、立法制、崇道德”的治国方略,供毛泽东参考。王季范进京后,历任政务院参事室参事,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为党和国家做出重要贡献。

△毛泽东和王季范(左一)

在《毛泽东年谱》中,记载了1950年5月24日的一件事:“阅章士钊关于荐用李傥的来信和李傥的自传,批示:‘请周酌办。章士钊只荐此一人,似宜用之。’又在李傥自传上批示:‘李自谓已六十六岁,有妻室之累,无儿可靠,觉悟前非,力图晚盖,精力尚能做事,希望给予一工作。’”李傥与毛泽东并不相识,他是长沙人,曾留学日本、德国,担任过国民党财政部次长,为官清廉,后参加程潜组织的湖南和平起义。毛泽东批示后,李傥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参事室参事,1954年,任湖北省政府参事室副主任,移居武汉,步行上班,经常只身草鞋去各地考察经济工作。

秉持“公私分明”

1954年3月2日,毛泽东给田家英写了一封批示信,信中说:“李淑一女士,长沙柳直荀同志(烈士)的未亡人,教书为业,年长课繁,难乎为继。有人求我将她荐到北京文史馆为馆员,文史馆资格颇严,我荐了几人,没有录取,未便再荐。拟以我的稿费若干为助,解决这个问题,未知她本人愿意接受此种帮助否?她是杨开慧的亲密朋友,给以帮助也说得过去。请函询杨开智先生转询李淑一先生,请她表示意见。”

李淑一是柳直荀烈士的遗孀。柳直荀是我党的先驱者,早年与青年毛泽东同为新民学会成员,是毛泽东的挚友。他参加过南昌起义,先后任红二十五师、鄂西北独立团、洪湖独立团、红八师的政委,为巩固和发展湘鄂西革命根据地做出过巨大贡献。他既有大功于革命,又遗厚谊于领袖。如今,烈士的遗孀“年长课繁,难乎为继”,给这样一个人推荐一份工作对毛泽东来说应不是什么为难事。而且以李淑一能诗善文的才气,加上与杨开慧的深厚友谊,于情于理毛泽东举荐其为文史馆馆员,实属当然。

但毛泽东考虑再三后,最终毫不含糊决定“未便再荐”,宁愿以自己稿费相助。

从毛泽东给田家英的信中看出:他曾向文史馆推荐过馆员,结果竟“没有录取”。他明白了“文史馆资格颇严”,这就是文史馆选人的“规矩”。共产党人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按照人民的意愿行事就是合乎“规矩”;否则是不守“规矩”。

与以上“规矩”相比,范围更广泛、内容更明确、要求更严格的“三不原则”,则是毛泽东曾说过的自己的“亲情规矩”三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

《文萃报》3306期综合《党史纵览》《新华每日电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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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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