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公积金一体化新进展来了

  潇湘晨报综合   2023-12-22 06:30:43

近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委托按月提取偿还长株潭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促进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

《实施细则》所称委托按月提取偿还长株潭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委托按月提取”),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在长沙市,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株洲、湘潭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两中心”),在偿还贷款期间委托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前述两中心提供的贷款还款记录,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至其银行卡中的业务。

《实施细则》要求,职工办理委托按月提取时,应当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主借款人为配偶的,还应当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和结婚证;职工配偶代为办理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公积金贷款住房未办理过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应当提供购房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不超过近3个月)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此外,职工或配偶申请委托按月提取后,职工家庭不得申请除委托按月提取以外的其他提取业务。职工及配偶均办理委托按月提取的,应当约定提取顺位。第一顺位人提取足额的,第二顺位人不予提取;第一顺位人提取不足额的,第二顺位人提取差额部分。

责编:唐煜斯

一审:唐煜斯

二审:朱晓华

三审:赵雨杉

来源:潇湘晨报综合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