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区:“三变三为”工作法在一线化解矛盾纠纷

    2023-12-21 17:36:22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刘洋

湘潭市岳塘区辖有莲城步行街、万达商业广场等人口密集场所和湘钢、湘电等重点企业,常住人口多。为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在区平安办统一牵头下,岳塘公安分局与司法等部门通力协作,采取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派出所、快警站的方式,推进社会调解力量整合,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自2021年以来,全区发案同比下降31%,化解矛盾纠纷9839起, 调处成功率达99%,民转刑案件实现“零发生”。岳塘区联调委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岳塘公安获评平安湖南建设先进集体,岳塘区获评湖南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

力量整合,变单打独斗为合成作战

2021年以来,全区日均接报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占用了基层大部分的资源精力,制约了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此,岳塘区全面引入专职调解员,有效补充兼职调解员,积极吸纳群众调解力量,变单打独斗为合成作战。

全面引入专职调解员。在区平安办统一牵头下,岳塘公安分局与区司法局通力合作,推动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辖区内10个派出所、2个快警站,实现调解人员资源共享。同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充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截至目前,区司法局派驻和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12名,所、站配备率达100%。

及时补充兼职调解员。建立“购买调解服务”机制,采取市场化、契约化为特征的政府购买方式,聘请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学教师,返聘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等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个人为兼职调解员,分配至各派出所、快警站调解室,发挥其专业素质优势,配合专业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积极吸纳群众调解力量。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县市区为抓手,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整合蓝马甲、瞭守岗、小喇叭、夕阳红等辖区特色群防群治力量,吸纳他们以“和事佬”的角色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人缘好、威望高、“镇得住”等群众优势,深入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多元融合,变矛盾上行为就地化解

坚持“党政牵头、部门合力、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做到“去存量、减增量、防变量”,变矛盾上行为就地化解,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外溢、不激化。

主动摸排去存量。建立矛盾纠纷滚动大排查机制,以综治中心风险研判为导向,有机结合公安分局接处警、安全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深入小区、农村、重点企业和项目,前置设立调解工作站,全面细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苗头和不稳定因素,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切实把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2023年以来,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00余起,有效避免了各类矛盾上行加大。

综合治理减增量。按照“政府主导、职责明晰、专业辅助、群众参与”的要求,以专职人民调解室为平台,建立重点矛盾多部门联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由“多个部门单一化解”向“一个平台多元化解”转变。2023年以来,共调解重点纠纷17起,成功16起,成功率达94.1%,有效化解岳塘国际商贸城等群体串联集访。

形成闭环防变量。建立矛盾纠纷解决跟踪回访机制,分析、研判和评估已化解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适时开展跟踪和回访,及时掌握矛盾风险化解后的情况,严防已调解好的矛盾纠纷“死灰复燃”,避免产生新问题、新纠纷。截至目前,全区已回访矛盾纠纷3000余起,重复发生率降至8%。

保障聚合,变单一支撑为综合供给

岳塘区改变原来单一保障模式,实现制度保障、经费保障、能力保障综合供给,提升队伍正规化、管理精细化、建设标准化。

强化硬件保障。明确所、站人民调解室建设标准,统一外观模式、功能区域划分,设立调解室和调解员办公室,设置人民群众应知必知公示栏,配备视频监控探头,配齐办公设施。所有费用由岳塘区政府专项划拨、全额保障。

强化待遇保障。健全完善专职调解员考评奖励机制,分类定岗足额保障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实行“以奖代补”,年平均发放奖金10万余元,最大限度调动专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了栓心留人的氛围。

强化能力保障。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定期围绕法律知识、调解技巧、文书制作等内容,开展集中授课、研讨交流、现场实战等形式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逐渐摸索出“法”“情”“细”“快”四字调解经验,切实提升专职派驻人民调解员政治素养、法律水平和实战能力。

责编:曾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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