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检察:“零距离”宣讲 “未”爱护航

杨婷     2023-11-24 15:28:46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杨婷)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有效预防校园霸凌事件,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未成年学生“反校园霸凌”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11月22-23日,宁乡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共青团宁乡市委、新康小学、朱石桥九年制学校开展“家庭监护 共防霸凌”检察开放日暨法治教育活动。

“请进来”开启沉浸式法治体验

11月23日,市妇联、共青团宁乡市委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来自新康小学的46名师生代表在宁乡市检察院讲解员的带领下,实地参观宁乡市检察院法治历史陈列馆、院史文化馆、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通过聆听讲解、互动体验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大家零距离接触和感受检察工作,更直接深入地了解检察职能职责。

“同学们,你们认为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遭遇校园欺凌我们应当如何保护自己?”在该院七楼会议室,宁乡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黄玲以“拒绝校园欺凌 保护少年的你”为主题,用游戏互动结合典型案例的方式,为新康小学的46名师生代表重点介绍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以及遭遇校园欺凌的解决办法。

“检察官阿姨,谢谢你教给我们不受欺负的方法。”“今天我不仅学到了知识,还收到了宣传手册和小礼物,检察院太棒了,我长大了也想当一名检察官。”活动结束,新康小学的同学们纷纷在卡片上给检察官叔叔、阿姨留言。一张张卡片,承载着小小的法治梦想,扬帆起航。

走出去 深入校园开展法治教育

11月22日,宁乡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与花明楼镇派出所民警一道来到朱石桥九年制学校为该校中小学生送上法治教育课。

授课中,未检检察官助理肖贤明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高发典型案例,以“角色互动”的方式,边给同学们讲授法律知识,边出“考题”巩固同学们的学习效果,现场互动氛围热烈。花明楼派出所民警则重点告诉同学们在遭遇欺凌、遇到危害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时要及时报警寻求帮助。

宣讲结束,朱石桥九年制学校全体师生还以主题班会的形式,观看了宁乡市检察院精品法治网课《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

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宁乡市检察院将持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联合多部门,全方位、多角度为中小学生提供形式生动、贴近实际、符合青少年认知特点的法治教育,共同为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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