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桃源:17家加油站全部立案查处

  湖南生态环境   2023-11-15 16:23:30

“……这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请您签收!请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常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近日,两名执法人员向常德桃源县金三角加油站送上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加油站1号(92#)汽油加油枪油气回收系统气液比不达标,92#1号罐汽油观察井油气密闭性不达标。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之规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向桃源县金三角加油站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2万元。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冬季全省汽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的通知》(湘环办﹝2022﹞141号)精神,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深入开展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坚持紧盯重点、靶向出击,采取分批出动、随机突击等方式对全县89家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进行了全面摸排,对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重点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气液比、密闭点位泄漏浓度、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三项指标开展了执法检测。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检测发现金三角加油站、白洋河加油站、黄甲铺加油站等17家加油站不同程度存在加油枪气液比、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不达标问题,已全部立案查处。经后期督查,11家加油站已整改到位,检测显示各项指标已达标,剩余6家正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通过本轮专项行动,有效提升了加油站经营者的生态环境守法意识,有利于从源头降低臭氧污染影响,为桃源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扎实基础,下一步,桃源分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切实做好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定期组织抽测抽检,进一步压实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辖区内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降低臭氧污染危害,助推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责编:肖静

一审:肖静

二审:张马良

三审:熊佳斌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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