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不戴头盔+无证+酒驾,“驶”不得!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09-19 15:13:4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9日讯(通讯员:吴启荣 吴慧)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要求,我县深入开展2023年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在今年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基础上,集结社会力量加强排查风险隐患。日前,通道交警在处置一起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事件时,排查出驾驶员另有酒驾、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9月7日15时44分,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来到城南一加油站准备加油,由于其未佩戴安全头盔,根据相关规定,加油站工作人员未进行加油,并向该男子解释原因。

“当时我们的加油员发现他没有戴头盔,根据县里面一带一盔的要求,摩托车严格要求戴头盔才能加油,带着他在那个摩托车加油的牌子下面告诉他,我给他解释的时候他没有听进去。”加油站工作人员说。

通过监控视频回放可以看到,该男子摩托车后备厢中携带有安全头盔,但其并没有佩戴;在工作人员拒绝为其加油后,竟然到一旁抽起了烟,加油站负责人看到后迅速进行制止,同时交谈过程中,加油站负责人还闻到男子有一股淡淡的酒味,担心发生其他过激的行为,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后,对该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1mg/100ml。

县公安局交管中心副大队长龙涛说:“我们接到指挥中心的指令赶到现场,发现驾驶人龙某确实存在酒驾的嫌疑,于是我们将龙某带至交管中心进一步调查。”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龙某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目前已依法对龙某未取得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作出了罚款15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严厉的批评教育。

我县自2021年10月27日起发布了关于“限制为无牌无证、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摩托车提供加油、维修服务的通知”后,得到了相关企业的大力支持,为防范交通安全事故提供了有力的社会保障。

县公安局交管中心副大队长龙涛说:“我们交警紧紧围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强化路面管控、部门协作、源头治理、宣传警示等工作,集中开展一盔一带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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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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