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残友!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可以申请上门评残吗?快看这里!

  湖南残联   2023-09-12 11:36:34

近日,湖南省部署常态化开展“我为残疾人办实事——上门评残”工作。“上门评残”工作是残联组织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评残医院为广大残疾人特别是行动不便重度残疾人提供的一项保障性服务,是推进“对残疾人最为友好、最为友善”建设的具体举措。近年来,我省各地残联、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评残医院高度重视“上门评残”工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常态化工作机制不健全、手段欠缺、经费保障不足、持续力不够、工作流程有待规范等问题,与残疾人的期待和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

为加大“上门评残”工作力度,持续推进“上门评残”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全省各级残联、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评残医院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上门评残”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常态化开展“上门评残”工作,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把这项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残疾人心坎上,进一步增强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门评残”方式:1、组织残疾评定医生深入残疾人家庭,开展上门评残。2、对于残疾人证申请人居住过于分散,上门评定确有不便的,可以适度安排到村(居)委会、乡(镇)卫生院等进行集中评残。3、对于长期瘫痪在床,或身体部位残缺明显、易于评定的申请对象,在留存图片或视频等辅助资料并经县级残联审核确认的前提下,可通过“视频方式”评残。4、对确需借助专业医疗仪器方可诊断与评定,且属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的,应由所在乡镇(街道)或村(居)委会组织力量送往指定医院评残。

服务对象:70岁及以上老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低保户,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对象,可以申请“上门评残”:1、行动不便且有办理残疾人证意愿的疑似残疾人;2、到期换证或遗失补办,需要重新评残的行动不便残疾人。植物人或长期瘫痪在床等特殊困难人群,可不受年龄和经济条件限制。

服务流程: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殊群体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函〔2022〕30号)相关要求和工作实际,“上门评残”服务流程具体为:1、残疾人证申请人(或代理人)向村(社区)提出申请(书面申请或电话申请)。2、村(社区)提出初审意见,乡镇(街道)提出审核意见。符合上门评残情形的,及时通过乡镇(街道)报送县级残联。不符合“上门评残”情形的,及时反馈申请人。3、县级残联根据乡镇(街道)报送的情况,与卫生健康部门、残疾评定指定医院共同组织开展“上门评残”(主要指上门评残、集中评残、视频评残三种方式)。需要送医评残的,由乡镇(街道)负责对接和转送。

服务时间:各县市区每年应组织开展不低于2次的“上门评残”服务,集中解决行动不便残疾人评残难问题。

保障措施:1、合理解决“上门评残”医生待遇问题。2、科学评估评残医院和医生“上门评残”工作。3、对特殊人群可进行灵活评残。对失去行为能力的重度精神、智力患者,可以近5年内的二乙以上医院诊断资料,或所在村(社区)10人以上非亲属群众证明其生活行为失常的书面材料且经乡镇(街道)或村(居)委会审核确认后,作为“上门评残”的重要参考依据,残疾等级由“上门评残”医生根据专业素养和经验评定。4、县域内无相应类别评残指定医院的,由市级残联、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调配本区域内残疾评定指定医院资源,保障各县市区“上门评残”工作需要。5、申请人应积极配合“上门评残”工作。申请人一年内不得重复申请“上门评残”。对在上门和集中评残现场撕毁《残疾评定表》、拒不认可评残结果,或故意拒不交回和涂改评残结果的,列入残疾评定黑名单,两年内不予评残。6、动员各界爱心力量助力“上门评残”。

责编:黄伊婷

一审:黄伊婷

二审:张马良

三审:熊佳斌

来源:湖南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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