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托关系能“捞人”?女子救夫心切被骗12万余元

李张念 胡佳   常德融媒   2023-09-01 10:39:01

近日,临澧县人民法院公布一起诈骗案。王某在丈夫白某被刑拘后轻信“捞人”骗局,一个月内被诈骗12万余元。被告人张某、李某被法院依法判刑并处罚金。

2021年4月,张某因涉嫌犯罪被拘留,与同涉嫌犯罪的白某(已判刑)羁押在同一监室。张某从交谈中了解到白某是外地人,家境殷实又急于取保候审出所,遂心生歹念准备行骗。张某告知白某,自己即将取保候审出所,谎称可以找关系为白某取保候审并不被起诉,也不会留案底。白某听后信以为真,让张某出所后与其妻子王某联系。

张某取保候审释放出所后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配合其获取王某的信任以便行骗。因人生地不熟,又救夫心切,对于张某和李某的出现,王某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对两人深信不疑。之后,张某和李某以帮白某打点关系为由多次骗取王某财物。一月之间,两人骗取王某财物共计人民币12余万元,且均被其用于平时生活挥霍。

临澧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李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全部退赔并取得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遂最终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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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刘蓉

二审:鲁融冰

三审:姜鸿丽

来源:常德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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