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医保转移接续?北京市医保局答疑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3-08-20 18:51:38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需要办理医保转移接续,包括个人医保信息记录的传递、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和医保待遇衔接的处理。如何办理?北京市医保局近日发布提示,目前有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

如果选择线上办理,需要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点击“进入个人网厅”,在个人网厅左侧一栏点击“我要办”后,选择“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入申请”或“职工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出申请”,按模块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线上办理流程需要新参保地及原参保地两地信息系统均与国家医保信息系统联网。如果线上办理不成功,或需要线下办理,可联系或前往北京市参保区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咨询、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转移接续申请实行统一的校验规则前置,在申请时转入地和转出地校验是否符合转移接续条件,若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以北京市为例,转入北京的校验规则是“已按规定参加北京市基本医保”,转出北京的校验规则是“已中止参保”。

今年6月17日,国家医保局宣布取消医保转移接续中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材料的要求;医保转移接续时间由原来45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后,转入北京市的参保人员在原就业(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视同北京市医保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北京的个人账户,统一管理,参保人员可以按规定使用。

责编:李莉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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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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