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前花费10万元给孩子做培训,未能如愿考入名校退钱吗?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3-07-18 17:03:12

小天(化名)妈妈为了治疗儿子“网瘾”,能让其安心高考,和某培训公司签订合同花费10万元服务费。然而,小天未能如愿考入名校,为此,小天妈妈把培训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款。近日,海淀法院驳回了小天妈妈的诉讼请求。

小天妈妈诉称,小天沉迷于网络,导致其无法专心学习,某培训公司称,其可以针对小天制定专门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培训,小天资质不错,经过培训可以考入某名校。心急之下,小天妈妈与该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由该公司为小天提供心理咨询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促进服务对象提高分数,实现自我教育成才,服务费为10万元。协议签订后,小天妈妈支付了服务费,合同期内,小天接受了一对一教育培训和心理辅导。然而,小天的高考成绩未能达到上某名校的分数线。

小天妈妈认为,被告公司提供的服务名不副实,未达成其承诺的目标,且该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经营范围内也无教育培训和课外辅导,因此主张协议违反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要求退还全部款项。

培训公司代理人辩称,公司已完成服务内容,其提供的是心理咨询,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学科培训;公司提供的服务在法律规定范围,不属于民办学科知识的特殊许可范围。

针对小天妈妈主张培训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要求确认协议书无效,法院审理认为,“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在性质上、适用法律、登记机关、运营模式等方面均有不同。本案培训公司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营利性、非公益性质的法人单位,对其适用的法律应为“公司法”“民法”等,非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调整对象。因此,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协议书中未就受培训对象最终所取得的成绩或考取院校进行约定,且小天妈妈也未对此提供证据,所以法院对小天妈妈的陈述不予采信,其主张协议书无效并退还费用的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法院均不予支持。

当前,高考培训行业竞争激烈,一些机构在进行宣传时会进行不同程度的夸大宣传。本案中,小天妈妈轻信了培训公司能帮助小天考入名校的承诺,但是协议中并未明确约定最终的录取院校和考试分数,即使有此类条款也违反相关教育政策规定而不受法律保护。 法官提醒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保持理性,不要轻信机构承诺,在合同洽商签订之前,应明确己方要求并将合理要求在合同中予以确立。

同时,法官也表示,为禁止培训机构夸大宣传的乱象,各地政府对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做出禁止性要求,包括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不得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录取率”,不得超经营范围、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服务并违规收费等。培训机构应合法诚实经营,遵守相关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若存在欺诈情形,可能会面临合同被撤销甚至构成诈骗罪的法律风险。另需提醒的是,教育培训仅是外在辅助,关键还是在于学生需通过在校学习提升自身能力。

责编:李莉芹

一审:李莉芹

二审:周红泉

三审:文凤雏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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