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5 09:41:34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7月10日起,全国各大高校相继进入暑假。
湖南某学院大2学生小李换上蓝色工作服,走进湘江新区某科技企业清凉舒适的生产车间,开启了暑假勤工俭学。去年暑假,他在该企业打暑假工拿到了近8000元劳动报酬。
但并不是每个暑假工都像小李这样幸运。近年来,大学生暑期打工遭遇被欠薪、无福利等维权难题,甚至因赚外快而陷入“帮信罪”深坑。
如何更好地保护学生暑期工劳动权益?7月11起,记者暗访中介,走进企业,深入采访在校学生、学生家长、律师等人士,找寻暑期工合法劳动权益全方位保护的有效途径。
不构成劳动关系
但受法律保护
“邻居们,有哪里招暑假工的吗?大1学生。”6月28日下午,长沙县某小区业主群的1条普通求职信息,引发近10名业主的共鸣。
暑假在即,业主都想为即将放假回家的大学生找一份短期工作。不仅能让孩子挣到一笔经济收入,还能体验到工作的艰辛和不易。
“孩子社会经验不丰富,担心他自己找工作时被骗。万一被带去传销怎么得了?只能做家长的先把把关。”大1学生家长谢女士感慨地说。
谢女士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据浙江日报报道,20岁的女大学生翁某本想在假期打零工挣点零花钱为家里减轻负担,没想到被同学骗进了传销组织,非法拘禁40余天。无奈之下,翁某用对方的手机找朋友东拼西借3000元交纳会费后才得以脱身报警。最终,诸暨市公安局成功捣毁该传销组织,温某等8人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诸暨警方刑事拘留。
这段经历让翁某悔不当初,也让广大学生家长看到后心有余悸。
而暑假工作期间的安全、薪资等问题,更让广大家长放不下心。
暑假工在法律上是否有明确界定?其与用人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说到暑假工在法律上是否有明确界定之前,必须清楚什么是暑假工。”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佳魁表示,法律并未对暑假工作出专门界定。一般是指利用暑期进行勤工俭学或社会实践,通过提供短期劳动获得相应报酬的在校学生。
暑假工包含了18岁以上的成年暑假工和18以下16岁以上的未成年暑假工。未成年暑假工属于未成年工的一种。基于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和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我国法律对未成年工进行特殊保护。
其中,《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3、4条规定了不能安排未年工从事的劳动范围,第6、7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的,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用人单位不得招录16周岁以下的童工从事劳动。
暑假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在实务中其实存在不同观点。有观点认为,暑假工虽受用人单位管理,但与其并没有形成人身依附关系,在身份上还是依附于学校,不应由劳动法律法规来调整;有观点则认为,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在校生接受用人单位的指示命令并获取报酬,是实际意义上的劳动者。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可见暑期工并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通常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但受法律保护。”曾佳魁说。
中介市场仍有乱收费等维权雷区
随着暑假到来,正式进入青年学生社会实践的高峰期,今年暑假工就业情况如何?记者走访了部分中介与企业。
“某社区需要招聘16周岁以上的暑假工,只要会复制粘贴就行,工资100元/天,每天的工作是将资料录入电脑;某学校需要年满16周岁的高三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无责底薪3000元,工作内容是负责接待学生和家长参观学校,发放招生简章和介绍学校优势等。”……
在不少微信群内,每天均有各类暑假工招聘信息。记者随机添加了发布信息的微信账号,以家长名义向对方了解暑假工作岗位情况。
“我是个人代理,你报我,我把你要做的公司地址负责人直接发给你联系。”对方告诉记者,报名需要缴纳押金。从其朋友圈发布的招聘信息梳理发现,暑假工招聘需求的并不在少数,均要求16周岁以上,大学生、女生优势更为明显。
而这些暑假工岗位,部分无需缴纳任何培训费、保证金、报名费等费用,部分却要缴纳中介费、培训费、名额押金等费用。
这些费用的收取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湖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胡颖表示,实践中,要求缴纳中介费、报名费、服装费等情况,都是暑假工可能会遇到的情况,有些甚至是劳务报酬被无故拖欠、打工过程中人身伤害的赔偿等问题。
在校大学生小谢通过应聘成为了某公司在福建福州的骑手,为一家超市进行配送服务,没成想入职第一天就发生了翻车事故。5天时间花去7000多元医药费,手术还需数万元,更别提后续康复费用。
经济条件并不好的小谢家人多次与该公司交涉希望公司支付手续费,但公司表示已为小谢投保意外险,应由保险公司负责。
小谢虽然与某公司无法建立劳动关系,但他从事的是某公司指派的工作任务,与公司建立了劳务关系,可向法院主张要求公司垫付医疗、营养费等费用。胡颖认为,实践中不少暑假工遭遇到受伤、拖欠劳务费等问题,多次与企业交涉无果后,由于证据不足、维权时间成本高等问题,很多会选择放弃。“建议暑假工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务协议,包括劳务费标准、劳务费支付时间、人身伤害预防和处理等具体细则,保留工作中的相关证据,如微信记录、电话记录、邮件记录等,一旦需要维权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更需要注意的是,某些从事违法犯罪的用工单位要求应聘者提供实名制电话卡、银行卡、微信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陷入‘帮信罪’陷阱。”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萍提醒,一定要提前了解用工单位情况、地点、业务范围、工作内容等,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的警惕性,不外借、转卖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工具,否则不仅会影响到公民的个人征信,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嫌违法犯罪。
合法权益保护需要多方发力
在记者采访中,安全是令家长最为关注的问题,同样为此担心的还有企业。
湘江新区某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7月至8月生产任务重,每年均会招聘一定的暑假工减轻生产线压力,今年暑假工数量已招满。一方面为在校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也能减少公司淡季的运营成本。
“每个暑假工均会签订实习协议,但最关心和担忧的还是他们的安全问题。”该企业负责人表示,车间生产过程中有专业防护机制,部门领导在每天的早会上都会对安全问题反复提醒。“但很多暑假工都是骑共享单车上下班,对这种提醒不一定完全听得进去,也不一定会那么注意。”
对此,曾佳魁建议,对于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在招用暑假工时,应当注意不要安排暑假工从事危险、高强度和专业性较高的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和教育,确保安全操作。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主动安排暑假工进行健康检查。“最好是在招用暑假工时购买商业保险,若因工受伤,也可由通过保险赔付减轻双方的经济压力,减少双方的损失。”
暑假工合法权益保护需要多方发力,教育部门、所在学校也应主动作为密切关注学生暑假工情况,各地劳动监察部门应积极承担起自身的职责,在发现暑期工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及时介入。上述3位律师均提醒,暑假工也要加强自身的保护意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前了解用工单位的相关情况,如遇要求交纳介绍费、保证金,或扣押证件等情况,要及时拒绝并向12345举报。最为重要的是,要拒绝高薪诱惑,如权益被侵犯,要勇于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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