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中风丧失劳动力,签约赠房请弟弟当扶养人

  三湘都市报   2023-06-09 20:34:58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 )“生病后,一直是弟弟在照顾我。现在没法劳动了,愿意请弟弟当扶养人。去世后,唯一的房产归他所有。”6月9日,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火炬社区,法院、司法、公安、社区的见证下,陈哲(化名)与弟弟陈理(化名)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请弟弟照顾自己,而自己的房产将作为遗产由弟弟来继承。

两年前,陈哲与妻子离婚,女儿跟着女方生活。一年前,陈哲突发疾病中风致残,失去劳动能力,经济陷入困境。由于跟前妻和女儿的关系比较糟糕,生病后陈哲一直由弟弟照顾。在陈哲的名义下,还有一套拆迁安置指标房,需交纳10.5万元建设费。

考虑到未来的生计,陈哲跟家人商量如何处置这套房产。弟弟陈理表示愿意帮哥哥交纳建设费及房屋装修费,房屋出租后所得租金全用于哥哥陈哲的生活开支。陈哲去世后,房屋则归弟弟陈理所有。

此方式符合《民法典》第1158关于遗赠扶养的相关规定,双方可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但当事人对遗赠扶养协议不是很了解,且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也较专业。

马王堆街道诉源治理工作站场地设立在驻所调解室,及时联系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相关负责人钟建林。钟建林第一时间对接工作站专业律师,并由马王堆司法所邀约陈哲、陈理及陈哲的子女共同召开见面会,对遗赠扶养的内容、效力、具体执行方式等进行了充分说明解释,打消了双方的顾虑。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肖枫予律师拟定《遗赠扶养协议》,经陈哲、陈理核实内容后,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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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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