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澧县人大代表听庭评议,提升涉毒案件评判能力

    2023-06-09 13:34:00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郭玮 王伟)6月8日,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贩卖毒品、孙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在澧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官詹方泽出庭支持公诉。澧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澧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人大代表、各镇(街道)禁毒专干、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

2023年1月份,被告人杨某先后三次向吸毒人员雷某、孙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和甲基苯丙胺结晶(俗称“冰毒”),共计约0.4克,共获毒资3200元。2023年1月28日晚上,吸毒人员雷某、孙某某、孙某、杨某某从被告人杨某处购买毒品麻古和冰毒。次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孙某某在澧县某某镇其车牌号为湘J****的棕色广汽传祺小轿车内容留上述人员吸食购买的毒品。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结合庭审实际情况,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紧扣犯罪构成要件对被告人展开法庭讯问,根据被告人供述与辩护进行针对性举证质证,有力指控了犯罪,并当庭进行释法说理,公诉人围绕毒品案件的成因、特点与危害开展普法宣传。

参加观摩的干警从文书质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整体效果等方面细致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承办检察官也对庭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进行自我剖析,虚心接受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庭审观摩、评议座谈为大家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交流机会,实现了“在观摩中学习,在交流中提升”,扎实推进岗位练兵,提高队伍专业素质。

“检察院的听庭评议活动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表现,开门纳谏倾听社会声音的形式很好,也为我们上了一堂普法课,更能让社会公众直接了解检察院工作。检察院不仅立足本职打击毒品犯罪,也延伸检察职能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检察活动之中。”人大代表全程观摩案件庭审,在庭审结束后就出庭规范、庭审效果、临场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点评,在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对检察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各镇(街道)禁毒专干旁听庭审结束后纷纷表示,时至今日,仍有很多人对毒品的危害认识不足,抵制毒品意识不强,正需要司法机关加强对毒品知识和涉毒法律法规的宣传,用鲜活的例子来提高大众防毒反毒意识。

责编:樊芳

一审: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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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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