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周刊·智库丨 姚选民:积极推动文化遗产领域国际合作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05-18 17:16:05

姚选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文明多样性是世界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进步的源泉”“我们应该维护各国各民族文明多样性,加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而不应该相互隔膜、相互排斥、相互取代,这样世界文明之园才能万紫千红、生机盎然”。截至目前,湖南拥有武陵源、崀山2处世界自然遗产,老司城1处世界文化遗产,另有9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部分文化遗存的保护和开发涉及国际合作。基于此,我省应积极参与并推动文化遗产领域国际合作。

将尊重文化多样性确立为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前提

每种文明和文化都是在特定的地理环境和特定的人群中产生和发展的,都应该获得同等的尊重和人类共同的保护。为此,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合作应高扬尊重文化多样性的价值理念。

体现开放包容的精神。文化遗存往往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承先启后、继往开来历史进程的重要见证。开展文化遗产领域国际合作,既要珍视自己国家和地区的文化遗存,也要尊重、理解、照顾合作方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习俗,尊重其维护文化传统的自觉意识,反对一切针对特定民族文化的歧视和偏见。

避免丧失文化解释权。在开展文化遗产领域国际合作过程中,应坚持保护本国、本地区文化遗产的主体性,包括对文化遗产进行系统梳理、全面掌握文化遗产的生存发展现状等。特别要注意防范因其他国家和地区介入文化遗产数字化转移而失去对自己文化遗存解释权的风险,确保文化遗产的基本含义不发生“变异”。比如通过国际合作来保护和开发湖南永州摩崖石刻文化遗存,就要注意防范这种风险。

积极利用文化遗产领域国际合作平台

为满足各地文化遗产保护需要,有必要建立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等国际合作新平台,也要充分发挥既有平台的职能作用。

积极参加和申办跨国界文化遗产保护国际会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文化遗产领域国际合作重要平台,它于1972年11月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经常组织召开文化遗产保护国际会议。我省应积极派员参会学习交流,也可依托全省文化遗存资源及其影响力,探索性申办、承办各类文化遗产保护国际会议。

积极参与跨国界文化遗产保护行动项目。文化遗产领域国际合作平台经常组织开展非遗国际合作、联合考古等项目活动。为保护、开发好三湘大地上的文化遗存,我们应设法加入“国家队”、争取参与跨国界文化遗产保护行动项目,为湖南文化遗存成功入选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世界遗产名录等创造便利条件。

积极争取跨国界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培训名额。文化遗产领域国际合作平台依托北京大学、兰州大学、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等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跨国界文化遗产领域专业培训,我省应积极争取培训名额,大幅提升考古、文物保护等方面技能水平。

推动健全跨国界文化线路遗产保护法规机制

近年来,跨国界文化线路遗产保护日益成为文化遗产领域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其所涉及的范围动辄包括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比如跨越欧亚的丝绸之路的文化遗产保护。湖南是万里茶道、亚洲茶马古道等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的重要节点,应积极推动健全跨国界文化线路遗产保护国际法规、设立相关机制平台。

推动健全国际法规,激励文化线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行动。比如亚洲茶马古道文化线路遗产起自中国,外延至多个国家和地区,需要推动健全相关国际法,以引导对其开展跨国界保护行动。安化茶马古道遗存是亚洲茶马古道文化线路遗产的一部分,我们应依法积极参与整个文化线路的遗产保护。

推动设立跨国界文化线路遗产保护机制平台,将文化遗产保护计划落到实处。有效管理分布地域广的文化线路遗产的关键,在于建立跨国界跨流域、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比如建立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联盟这类政府间合作交流机制与对话平台,以高效组织、协调有序地实施有关保护项目。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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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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