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消失”7年的补偿款回来了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03-31 13:53:57

图为木铎溪村三位村民领取“迟来”补偿款。
图为木铎溪村三位村民领取“迟来”补偿款。

“真没想到,我们几个被侵吞了7年的万余元补偿款,能这么快追回来,真心感谢你们巡察干部!”近日,新晃县委第一巡察组到晃州镇木铎溪村回访时,村民陈某发和陈某祥连连称赞。

原来,新晃晃州镇木铎溪村村民陈某发和陈某祥听说县委巡察组进驻晃州镇开展巡察,帮助群众解决了不少问题,于是两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找到巡察组反映两人时隔七年的“水改旱”补偿款一直没有领到。

经查,发现两人的补偿款已于2016年11月发放,且领取表上都有两人的签名。但是,巡察人员发现,领款人签字并非当事人所签,且当事人确实没有领到过此笔补偿款。那么,谁最有可能冒领呢?经过综合分析,巡察组认为原村民组长嫌疑最大,面对巡察人员的问询,该村民组长矢口否认,称此款项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场签字领取。经多方走访,原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当时补偿款是采取转账的方式支付的。巡察人员随即调阅了转账记录,击碎了原村民组长的谎言。原村民组长利用小组长的身份便利,伪造了一份补偿款委托代领书,并在补贴发放表上冒名签字,要求项目指挥部将补偿款全部打到了其个人账户。核查中发现原村民组长陈某金不止侵占二人的补偿款,还将当时已去世一年多的陈某世的补偿款一并侵占,三人补偿款共计1.06万元。巡察组认为该问题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恶劣,经报请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同意后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快查快办。

移交问题线索的同时,巡察组积极作为,迅速为陈某发等三人追回被侵占补偿款。近日,“消失”了七年的补偿款终于又回到了村民的手中。

“巡察组把老百姓的事放在了心上,以前反映了很久未能解决的问题向巡察组反映后几天内就能解决了。”一位群众表示。

据了解,新晃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晃州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以来,通过张贴巡察公告、广播、发放传单、转发巡察公告到各村村民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巡察期间共受理信访问题11件,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立即交办,解决了“居住区内垃圾乱倒,环境脏乱”“门面屋檐木板损坏脱落造成安全隐患”等问题。

“蝇贪蚁腐,其害如虎。”新晃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工作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营造严的氛围,让群众感受正风肃纪和巡察就在身边,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新晃县委巡察办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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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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