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燕之谈》第61期:小区公共收益归属?让“糊涂账”变成“明白钱”!

  新湖南客户端   2023-02-20 16:49:56

今早,送闺女上学时,小区电梯里播放着学习机的广告 ,闺女问我:“妈妈,这电梯打广告要收费吗?”我说:“那肯定要呀!”闺女又问:“那这广告费给谁呢?”我说:“那应该给了物业?”闺女又问:为什么?

对呀!为什么?小区里的电梯广告费、停车费等收益,究竟归谁所有?本期《金燕之谈》,咱们聊聊这个事。

最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的终审结果,判决某小区物业公司向业主返还10年的公共收益,总共124万多块钱。

早在几年前,长沙市芙蓉区的一个小区业委会因为质疑老物业侵占了小区公共收益,把物业告上了法庭。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物业向小区业委会返还公共收益47.9万余元。金燕了解到,这是长沙首例业委会诉原物业侵占公共收益胜诉的案件。

实际上,小区公共收益,除了公共区域的广告,还有停车费、公共设施经营、快递柜、贩卖机等等……门类非常繁多!业主们都很关心:怎么理清这些“糊涂账”,把它们变成“明白钱”?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物业纠纷案例逐年增多。为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物业纠纷的前端预防、高效化解,去年年底,永定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张家界市首个“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

永定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潘琴告诉金燕: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权属以及使用,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但现实生活中,小区公共收益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账目不透明,监管力度薄弱等。要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让小区公共收益从“糊涂账”变成“明白钱”,还得细化管理规定,完善监督方式。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棒告诉金燕:很多业主并不知道小区有这些公共收益。谢棒律师建议,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署合同时,要尽量明确细致,比如公共收益按什么比例分成?合同终止后如何交接?另外,可以设置专门的监督机构,定期审计小区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情况。既要加大对业主委员会的支持力度,又要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这样才能构建更健康的业主与物业关系。

金燕之谈: 社区虽小,却关联着千家万户。只有管好“小社区”,才能写好社会治理“大文章”。

策划 | 文案 | 主持 | 摄制  何金燕

责编:杜巧巧

一审:杜巧巧

二审:罗霞

三审:万朝晖

责编:谭好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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