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绿色成为最美底色 为现代化新湖南添彩

  湖南日报   2023-01-13 15:34:17

  攸县酒仙湖国家湿地公园。(攸县文旅局供图)

冬季的洞庭湖,洲滩裸露,鱼游浅水,候鸟欢歌。据监测,眼下来洞庭湖越冬的候鸟已超过40万只,“洞庭观鸟”成为冬季旅游的靓丽名片。

人鸟和谐的洞庭美景,展现了湖南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文明的大美画卷。

刚刚过去的一年,湖南科学把握“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辩证关系,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沿湘江流域的浯溪、萱洲、唐家湖、洋沙湖等地,打造湿地公园,守护好一江碧水;

处于武陵山区腹地的花垣县,加快矿业绿色转型,治理“锰三角”污染难题,打好净土保卫战;

在长株潭地区,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加快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治水、治气、治土,构筑一湖三山四水绿色生态屏障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绿色已成为湖南发展的最美底色。

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引导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省财政高标准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政策,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果,推动形成“预防与治理并举、激励与惩戒并重、保障与约束并行”的治理体系。

在革命老区龙山县,实施全省首个林业碳汇项目。经核定,项目区8万余亩森林以20年为期,可为全省减排16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可交易价值达5618万元。

刚刚过去的一年,湖南出台《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推动出台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20多个分行业分领域实施方案与保障措施。省财政加强资源统筹,制定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基础能力建设和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支持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支持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支持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有序推进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双碳”新赛道,绿色能源迎来新机遇。在省财政大力支持下,湖南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规模化利用,全省新能源装机迅速增长,占比增至25.2%;布局黑麋峰、安化、平江等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推进“宁电入湘”建设,利用塞上“风和光”,点亮三湘“灯和景”。

“双碳”新动能,绿色产业前景欣欣向荣。在财政政策引导下,湖南钢铁、有色冶金、建材等产业依靠新技术赋能,加快产业绿色转型、低碳发展。长沙比亚迪、大众长沙工厂、株洲中车电动等企业主攻新能源汽车,打造千亿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双碳”新优势,绿色家园展现优美画卷。过去一年,省财政着力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完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际方面,湘渝、湘赣分别落实第一轮渌水、酉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资金1680万元。省内方面,安排6320万元,用于鼓励市县兑现横向生态补偿资金。

“财政支持,助力南山国家公园擦亮生态明珠。”来自城步苗族自治县的省人大代表周绪杰称,省财政支持保障南山国家公园高质量发展,对“十四五”期间的项目投资和资金筹集方案进行了规划,对林麝、黑熊、冷杉等珍稀动植物的保护更有力,加快打造美丽湖南最靓丽的名片。

  浏阳河东岸风光带生机勃勃。近年来芙蓉区重点建设东片区,构成“一河两城”新格局。(芙蓉区委宣传部供图)

健全财政投入机制——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省财政多措并举,不断健全投入机制,在资金上提供坚实保障,助力谱写美丽湖南新篇章。

——聚焦供给关,扩大投入做增量

省财政始终把生态环保投入放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去年,在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形势下,省财政积极谋划做大“蛋糕”,将争取中央项目作为支持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立足我省生态优势,紧扣中央政策动向,成功争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国土绿化、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获中央资金27亿元,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聚焦利用关,挖掘潜力活存量

盘活存量资金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省财政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沉睡”的生态环境资金,实现闲置资金“再利用”。近年来,省财政收回调整生态环境资金2亿余元,统筹用于生态环保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聚焦市场关,改革创新赋能量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保领域,加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进程。省财政先行先试,在全国成立首支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探索出一条财政支持土壤污染治理的新路子。出资10亿元认缴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争取基金支持我省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绿色发展项目。推介花垣县十八洞村等一批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开发模式(EOD)试点项目,探索将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融合发展,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既要资金充足,更要“弹无虚发”。高起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如何精准发力?

省财政以支持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主线,以“一江一湖四水”治理为重点,全盘谋划、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打好蓝天保卫战。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正在修订《湖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暂行办法》,将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考核奖惩措施。2022年,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99亿元,创历史新高。

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全省水污染防治获中央支持17.29亿元,比上年增长49.4%。常德市成功获批中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

打好净土保卫战。全省2022年共获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9.59亿元,较2021年增长了91%,有力推动我省净土保卫战全面铺开。

林草兴,生态兴。省财政加大投入,2022年,统筹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4.15亿元,保障林长制工作顺利开展;高起点构筑良好的生态屏障,2021和2022年,长沙市和湘潭市连续成功入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提升财政资金效能——让百姓拥有更多碧水蓝天

随着财政生态环保投入加大,如何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省财政建立贯穿生态环境资金“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管理的链条,树立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 确保每一笔钱用在刀刃上、紧要处。

事前严控抓基础。启动生态环境项目库建设,所有资金全部通过项目库安排,充分体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政策导向;将项目数量、质量等因素作为资金分配依据,对于项目质量较高的,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优先支持。例如,今年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治理全国总规模共22亿元,我省获得7.06亿元,这正是得益于我省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储备数量充足、质量较高。

事中严管提效率。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绩效监控,及时发现项目管理运行和资金拨付使用中的薄弱环节,纠正执行偏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2022年,省财政厅以“十四五”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项目为试点,探索建立全面绩效管理新模式,将中央、省级及市县自筹资金统一纳入资金全过程监管,开展月度市县自查,省级季度抽查核实、半年现场调度和年度绩效考核,有效提升项目实施进度,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事后跟踪促公平。全面加强事后跟踪,促进资金公平分配。加强督查、审计和绩效评价成果应用,对存在实施进度缓慢、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的项目督促落实整改,对偏离绩效目标、资金使用低效的项目及时收回资金,并在以后年度适当扣减相关资金予以惩戒。例如,对2021年度油茶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及时进行资金清算,收回资金1905万元,严格落实奖优罚劣政策。

“真金白银”投入,百姓拥有更多碧水蓝天:2022年,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6%。全省14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98.6%,较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排名全国前列、中部省份第1位。主要空气污染物中全部不同程度同比下降。湘江、资江、沅江、澧水、长江湖南段、环洞庭湖河流等主要河流监测断面全部保持Ⅰ至Ⅲ类优良水平。

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大事记

2022年2月

湘潭市成功入围中央国土绿化试点。

2022年6月

常德市成功获批中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

2022年6月

“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项目”成功入选“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

2022年8月

邵阳市、怀化市成功申报国家2022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2022年9月

湖南与重庆签订第二轮酉水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2022年9月

长沙市、湘潭市、衡阳市入选全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2022年10月

省财政厅出台《湖南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资源统筹,着力构建绿色低碳的财税政策体系。

2022年11月

省财政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制定花垣县“锰三角”污染治理的省级支持政策。

2022年11月

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原则通过《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2022年12月

湖南与湖北签订长江流域(鄂湘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协议。

2022年12月

省政府批准同意与江西省签订第二轮渌水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张尚武)

载于《湖南日报》(2023年1月13日 第07版)

责编:蒋振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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