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绿色发展“守护神”——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新湖南客户端   2023-01-05 09:55:44

新湖南客户端1月5日讯(记者 肖静)1月4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以最严密的法治和“长了牙齿的霹雳手段”,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2018年以来,我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通过坚强有力的环境执法,高效推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湖南省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度逐年提升。截至2022年11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实现近三年来连续稳定达标;14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98.6%,534个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97.4%,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高水平保护的有力武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用好、用足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这个“利器”和“重器”。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宇介绍,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先后与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意见》《湖南省涉嫌环境违法或犯罪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工作程序》《湖南省涉嫌环境违法或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规程》和《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环境保护执法合力。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全省各级公安、生态环境、检察、审判机关召开联席会议564次。生态环境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5条,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67个案件。2022年3月1日开始,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生态三湘”200天专项行动。期间共侦破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2790起,移送起诉4462人。

湖南立足于长江中游和一湖四水的环境生态地理实际,不断健全完善三级法院环资专门化审判体系。通过设立专门环资法庭、人民法庭加挂牌子、设立专门合议庭等方式,先后设立了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等18个专门环境资源庭(法庭),86个环境资源合议庭,最大限度加强环资审判专门机构建设,构建符合审判工作需要的三级法院专门化审判体系。

同时,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不断强化作风建设、锤炼业务能力、完善制度设计,以打造一支“作风硬、本领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生态环境铁军主力军为目标,不断努力奋进。2020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执法廉政规定》,明确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十条禁令”。2022年12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围绕“容什么”“怎么容”“容后怎么办”进行细化,规定了尽职免责的要求,明确了11种容错免责情形,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

近年来,按照生态环境部的部署要求和湖南省垂直改革后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实际需要,共制定出台10余项生态环境执法制度,明晰事权界限,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方式,以信息化手段强化制度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黄宇表示,下一步将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守生态环境风险底线,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责编:肖静

一审:肖静

二审:张马良

三审:熊佳斌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