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发布:每个批次可填报30个志愿,专业分最多可降6分

  科教新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2-12-23 19:33:13

科教新报·新湖南客户端讯(记者 董以良)12月22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指出考生须参加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下称“全省统考”),参加全省统考并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部属、外省省属院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下称“校考”)。艺术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各设30个志愿,高职专科批设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

我省 统考已涵盖所有艺术类招生专业

《办法》指出,我省统考已涵盖所有艺术类招生专业,鼓励所有来湘招生高校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有关院校确有必要组织开展艺术类专业校考的,按教育部校考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跨省组织校考的省外本科院校,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并经我厅审核同意,方能到我省指定考点面向全省统考合格的生源组织考试。校考结束后,有关院校应按教育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合格考生信息上传至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
我省省属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湘部属高校的美术类专业、省外民办高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民办院校的部分专业除外)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全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

艺术类 与普通类招生考试不同时安排

艺术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编制艺术类专业在湘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院校所在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进行安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中的院校(专业),根据学校意愿和我省有关规定,编排在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平行组”)和非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非平行组”)两组中。

部属和外省属公办院校中使用全省统考成绩并按我省统一投档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专业,我省省属院校和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专业(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除外)。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按使用统考成绩的不同专业类别,以院校专业组方式编排,各类别中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必须按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分开编制,并按物理、历史两个科目组合计划分别录取。
部属、外省属院校中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和使用全省统考成绩但按学校投档排序规则不参与我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的艺术类专业,以及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非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以“院校+专业”的方式统编为艺术类,按艺术(物理科目组合)、艺术(历史科目组合)分列。计划不分物理、历史科目组合的专业,须在编制计划时进行说明,并提前在招生简章和其他有关招生资料中注明投档排序规则。

招生院校使用同一专业类别统考成绩的全部专业,原则上只能编排到上述两组中的一组。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不能跨组编排。

每个批次可填报30个志愿,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

据《办法》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各设30个志愿,采用分步投档的平行志愿模式。考生根据本人选考科目和专业有关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填报。其中,30个志愿的第一顺序位置既可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也可填报非平行组中的院校;第二至第三十顺序位置只能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的平行组中的专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分物理、历史科目组合,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比例和要求划定,具体为:音乐类、美术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演类(戏剧表演)和表演类(服装表演)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为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可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提高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各类别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物理、历史科目组合,根据招生计划和各类别考生成绩分布,按一定比例划定。

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的艺术类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不同专业类别,分物理、历史科目组合,实行全省统一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

对于填报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平行组以及高职专科批的征集志愿的考生,其艺术类专业成绩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降低分数要求,其文化成绩不低于初次划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责编:董以良

来源:科教新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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