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河湖管理典型案例(十二)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双洲村村民谢某黄某侵占耒水河道违法经营案

潘文秀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2-12-30 10:12:13

湖南省坚决落实水利部强监管要求,2018至2019年,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以来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沅水、酉水网箱养殖、水府庙、欧阳海库区非法围垦、官山商业廊桥等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得到加强,全省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近期,湖南省水利厅联合新湖南客户端整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社会普遍关注的河湖管理典型案例,第十二期推出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双洲村村民谢某黄某侵占耒水河道违法经营案,意在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规范指导、舆论引导作用。

编辑整理 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潘文秀

湖南省河湖管理典型案例(十二)

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双洲村村民谢某黄某侵占耒水河道违法经营案

【基本情况】

耒水为湘江的一级支流,为耒阳市内最大河流。2022年3月,水利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发现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双洲村耒水大桥附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有简易厂棚、板房,堆放涵管、塔吊钢架,妨碍河道行洪。接到衡阳市河长办交办函后,耒阳市政府立即组织核实,发现问题系当地村民谢某黄某违法租用河滩地非法经营所致,随即组织多部门对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将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塔吊钢架、涵管等碍洪物全部清运,恢复了河道原貌。

【整治情况】

经了解,基于耒水水东江街道双洲村段地势平坦宽阔,交通便利等因素,当地沿河个别村民动起了利用河滩地搞非法招租经营的歪念头。2021年3月,谢某与当地村组非法签订协议,在耒水大桥桥位上游段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厂棚,平整场地约1000平方米,生产、堆放、销售水泥涵管;黄某则在耒水大桥桥位下游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活动板房,平整场地约1500平方米,堆放塔吊钢架,用于租赁经营。谢某黄某及当地村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规定,违法签订租赁协议,严重影响耒水河道防洪安全。

2022年3月,衡阳市河长办对该问题进行了交办,市河长办和市水利局领导多次赴现场督办指导。由于事关当事人利益,该案一度遇到较大阻力。5月16日,耒水耒阳段县级河长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整治工作。5月17日,耒阳市水利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自然资源局、水东江街道等相关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00余名,利用挖机、吊机、铲车及叉车等大型设备清理拆除妨碍行洪物。同时,还举一反三,将周边河滩堆放的废弃轮胎、砂石等垃圾和建筑废料全部清理完毕。据统计,本次共清理涵管200余个、塔吊钢架50余节、拆除活动板房80余平方米,清运砂石1000余吨。整治完成后,耒阳市积极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取得了好的整治效果。

【典型意义】

近年来,耒水水情总体平稳,展现了河流温顺的一面。这也容易让人淡化风险意识,个别人甚至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把河岸河滩视作法外“自留地”,大搞非法经营!对该问题的整治提醒我们,一要居安思危。要通过宣传,让大洪水的偶发性、突发性、高制害性家喻户晓,警钟长鸣。二要果断坚决。对违法主体必须坚决处置,让其付出风险代价,才能体现警示效果。三要强化日常监管。要不断强化日常巡查,把问题发现、处置在萌芽状态,方能事半功倍。

涵管整改前

涵管整改中

涵管整改后

塔吊钢架整改前

▲塔吊钢架整改中

▲塔吊钢架整改后

 

 



责编:潘文秀

一审:潘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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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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