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河湖管理典型案例(十)慈利县失马溪堆填河道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案

记者 潘文秀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2-12-23 17:34:04

湖南省坚决落实水利部强监管要求,2018至2019年,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以来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沅水、酉水网箱养殖 水府庙、欧阳海库区非法围垦、官山商业廊桥等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得到加强,全省河湖面貌显著改善,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近期,湖南省水利厅联合新湖南客户端整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社会普遍关注的河湖管理典型案例,第十期推出慈利县失马溪堆填河道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案,意在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规范指导、舆论引导作用。

编辑整理 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潘文秀

湖南省河湖管理典型案例(十)

慈利县失马溪堆填河道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案

【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省河长办在季度督查中发现,常张高速公路指挥部在施工中,在位于慈利县失马溪岩泊渡镇失马村段堆填河道,建设堆料厂,致使失马溪入澧水河口段被改成暗河,仅通过排水涵管连通澧水。省河长办立即对该问题进行交办,要求慈利县于2022年1月31日前将这一碍洪问题整改到位。在县、乡两级的共同努力下,2022年1月14日,建在河道上的堆料厂棚被拆除,失马溪入澧水河口河段全部疏通,恢复了河道行洪功能,失马溪堆填河道清理整治工作全面完成。

【整治情况】

收到省河长办督办函后,慈利县河长办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将问题整改工作交办至岩泊渡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责任单位。

慈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21年11月21日,时任县委副书记、县长侯铁夫亲临现场督导,并主持召开失马溪堆填河道问题整改工作现场办公会,要求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明确分工,主动履责,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慈利县委、县政府随后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全力推动问题整改。

经查,因受公路建设施工场地限制,常张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与当地政府商议,拟在失马溪河口段河道底部铺设排水涵管、河道上堆填渣土,将河道改为暗河,将堆填渣土平整后用于建设临时堆料厂。常张高速公路指挥部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于2002年11月擅自开工建设料厂,至2005年12月竣工。公路工程竣工后,常张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迟迟未拆除临时料厂、清挖堆填渣土、恢复河道原貌,一拖数年。项目建设严重侵占河道,致使失马溪入澧水河口段279米河道被填埋,对行洪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在县、乡两级的共同努力下,2021年12月27日起,责任主体调用挖掘机、铲车、渣土清运车等工程设备8台,对失马溪岩泊渡镇失马村河段堆填河道问题进行清挖整治。通过19天的连续奋战,至2022年1月14日,开挖土石方43388立方米,迁移279米(直径800)排水涵管,拆除了堆料棚250.5平方米,将失马溪失马村入澧水河口河段全部疏通,恢复了河道行洪功能,清理整治工作全面完成。

【典型意义】

河道具有行洪、蓄洪、灌溉、给水、航运等功能,是天然行洪通道,其作用是将洪水约束在行洪通道内,防止洪水泛滥造成淹没,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案例中涉事单位擅自将天然河道改为暗河,改变了河道属性,导致行洪通道变窄,严重妨碍河道行洪,违反了《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失马溪堆填河道问题进行彻底清挖整治,维护了河道的自然属性,有力地打击了涉水违建的任性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岩泊渡镇失马溪河道改为暗河整改前

▲岩泊渡镇失马溪河道整改中

▲岩泊渡镇失马溪河道整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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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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