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问题顽障痼疾集中整治】交警提醒:“带”不等于“戴” 安全帽不等于头盔

  新湖南客户端   2022-10-14 17:11:1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4日讯(通讯员:吴芝萱    石猛雷   宋玲玲)连日来,县公安局交管中心开展“戴帽行动”整治宣传,采取“教育+劝导+处罚+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进行查处和劝导。

行动中,县公安局交管中心组织警力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立检查点,以点带面,按照车辆拦截、身份核查、车辆管理、警示教育等职责合理分工进行整治宣传,并着重对不佩戴头盔、“见警戴盔”、“戴而不系”及用安全帽当头盔等行为进行查处和劝导。



在廊桥路段,民警设置交通劝导台,摆放宣传展板,对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不文明行为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你知道为什么拦你吗?首先你骑摩托车是戴的安全帽,安全帽是我们工地上防高空坠物的,骑摩托车要专门佩戴安全头盔。”县公安局交管中心一中队中队长李日亮对被拦停的摩托车驾驶员说道。



在菁芜洲镇街道边,县公安局交管中心民警联合菁芜洲派出所开展“戴帽”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人手持拦停棒,穿上交通劝导橙色背心,跟随执勤民警在路面开展劝导工作。期间,发现有驾乘人员违反交通规则,由“劝导员”上前进行拦停纠正,并把任务“交接”给下一个交通违法行为人。劝导结束后,民警向用安全帽当头盔的驾驶人赠送安全头盔和发放宣传单,并提醒他们一定要规范佩戴。

“通过这次学习,我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出门骑摩托车一定戴好头盔。”因戴安全头盔未系扣被劝导教育的驾驶人说道。

近年来,我县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帽”整治行动,并联合全县各单位部门多次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景区、进企业等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双微一抖”、广场宣传屏等方式不断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目前我县头盔佩戴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但是仍然存在佩戴头盔不规范和头盔不合格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我们交管中心将会加大整治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县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县公安局交管中心主任杨党耀说道。

责编:陈基健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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