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村民建房,郴州这么干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2-09-27 09:30:45

△北湖区小埠古村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蒋卫兵

近年来,郴州市坚持把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建设美丽宜居新农村。

今年,郴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并组织召开全市规范农村村民建房推进会。各级各部门全力配合,形成“有规划覆盖、有审批程序、有标准图集、有检查验收、有违建查处”工作格局,全市村民依法依规建房意识明显提高。

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房增量

郴州按照“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要求,保障农民建房刚性需求,保持农村建房管控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房增量。

△苏仙区飞天山镇违规占地建房整改后(资料图片)

——坚持“实用、好用、能用”原则,依法依规、统筹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启动编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示范创建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村庄规划,力争2023年底实现全市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全覆盖。

——村民建房统一在“湖南省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平台”上进行审批,乡镇(街道)严格履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和农村住房建设的管理、监督职责,对农户的建房资格审核把关,对村民新建住宅全面进行公示。建立一房一乡镇政府责任人制度,为村民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服务。

——严格落实“四到场”制度,即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干部和负责审核批准的工作人员做到批前选址踏勘到场;批后定点放样到场;建设期间监督到场;建成竣工验收到场。

大力整治违法违规建房存量

今年4月23日至7月30日,郴州开展规范农村村民建房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2020年1月1日以来新建村民住房,特别是2020年7月3日以来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按照“七个是否”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对农村空心房、危险房、违建房以及残垣断壁全面摸底。

2020年1月1日以来,全市审批宅基地16208宗,其中签订《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中承诺建新房拆旧房8273宗,已落实建新房拆旧房7824宗,除因新房未建成暂未拆除322宗、与他人合住或与他人房屋共垛无法拆除106宗、旧房为古民居保护不能拆除5宗外,其它符合拆除条件的基本按照承诺拆除到位。

该市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违章建筑、废弃建筑、危房拆除力度和空心村改造力度,建设绿色生态家园。截至目前,全市拆除空心房25142间、危险房22865间、残垣断壁20006处。

△汝城县泉水镇铁腕打击违法违规超高超层建筑行为(资料图片)

严厉打击顶风违建行为,对规划控制区内的闲置地、依法拆除后的违法用地和其他可储备土地的收储力度,规范用地管理。对符合规划和村民建房条件的,依法进行处罚并补办相关手续。对不符合规划或不符合村民建房条件的房屋,企业违法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坚决依法强制拆除。

加强农村建房风貌引导和管控

郴州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强化农村建房风貌引导和管控,推进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

——除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农村住房应按照城镇规划要求建设外,农村住房应符合《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的规定、采用《农村住宅建设图集》进行建设。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住房层数不超过3层(公寓式联建的除外),总高不超过12米(包括坡屋顶),房屋外立面颜色以灰白色调为主、红黄色调为辅,彰显湘南民居地方特色。

——按照“安全、经济、适用、节约、美观”原则,编制《农村住宅建设图集》,农村村民新建住房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自愿从《农村住宅建设图集》中选择一套设计图纸,统一外观立面、房屋色彩,做到一村一风貌。村委会(公共服务中心)、幼儿园、小学、卫生室等其他建筑,符合村庄规划,建筑风貌与乡村风貌相协调。古村落按照“修旧如旧、建新如故”原则,实行“一村一策”改造。

——实行具有资质的建筑工匠施工制度,农村村民建房必须选择审批平台上的建筑工匠,并与建筑工匠签订建房施工合同,确保施工安全和房屋质量。坚持全过程监管,强化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未通过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移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建立规范村民建房长效管理机制

郴州坚决守住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严格执行《郴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规范有效管理村民住房建设。

该市建立“五定”农村建房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监管。今年来,通过日常巡查、卫星图斑线索核查等方式,发现各类农村村民违法违规建房315宗,依法依规处置到位282宗,其余33宗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正按相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置。

该市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对实绩突出的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依规进行组织纪律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约谈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今年,已有4名违规审批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受到处理。(一审:颜石敦 二审:李秉钧 三审:陈淦璋)

责编:颜石敦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