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2-08-30 22:33:41
【普法小知识】闹婚需有度,轻则违法,重则构罪
法律问题
何女士近日在外地参加了闺蜜的婚礼,并担任伴娘,在新郎接亲时,有几名伴郎对伴娘动手动脚,不断抚摸伴娘的私密部位,伴娘表示抗议,伴郎却不听劝阻,让何女士感到非常恶心。婚礼结束后,何女士等几名伴娘想报警,却被告知,这是当地结婚习俗,伴郎的行为不过是喜庆婚礼烘托热闹氛围的一种娱乐方式,并没有违反法律,如果报警,是小题大做,这让何女士几人不知所措,请问,闹婚行为是否违法?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答复
闹婚可能会活跃婚礼气氛,但应该把握好度。如果借闹婚之机对婚礼的新郎新娘或伴娘伴郎实施猥亵或侮辱行为,闹婚就成了低俗的、恶性的婚闹,轻则侵害他人人格权,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或被追究行政责任被治安处罚,重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何女士对于在婚礼中遇到的侮辱、猥亵等行为,不仅可以要求对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也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处理。
一审:胡什
二审:熊远帆
三审:曹辉
责编:胡什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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