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多部门联合执法 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296件

梁孝亮     2022-01-07 10:03:5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7日讯(通讯员 梁孝亮 1月5日,洪江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在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位于洪江市江市镇红莲村的某南杂店存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有关部门立即开展现场收缴。

1月5日,洪江市应急管理局、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洪江市江市镇政府、洪江市托口派出所等多部门在江市镇红莲村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村民黄某英所开的南杂店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第11条第1款规定,有关部门现场对其存储销售的烟花爆竹进行收缴。此次查处共收缴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296件,总价值3万余元。

有关部门提醒,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也是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案件的多发易发时段。大家在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到前往具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门店进行购买,并注意检查外包装上的市场准入防伪标识,切勿购买劣质烟花爆竹。洪江市也将持续加大规划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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