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洞底镇纪委:用清廉活力助推乡村振兴

  新湖南客户端   2021-12-13 17:25:0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易铭哲 陈旭君

“以前出门路不好走,也不安全,现在这条路变成了草砂路,路面变宽了,并且安装了路灯,我们出行方便多了,晚上在路上散散步很悠闲。”娄星区水洞底镇白晃村村民邓玉春对该村“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竖起了大拇指。

今年来,随着乡村振兴的推进,涉及到大量工程项目资金,水洞底镇纪委立足职能职责,以强有力的监督举措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纪律保障,以清廉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清廉活力”。

跟进监督转作风。该镇举行村级财务及“两微”工作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干部财务业务水平和廉洁意识,同时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监督,要求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由镇“小微办”统一线上公示。镇纪委、民政室、财政所对线下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并结合祥和娄底监督微信群,督促各村每季度及时将村级财务公示在群内,接受群众监督。

走访监督解民忧。水洞底镇纪委发挥监督检查职能,对工程项目及乡村振兴工作不定期进行实地督查,把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工作落实不力等情况,镇纪委严肃进行处置。今年来,镇纪委对在落实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组织处理12人次,党纪处分1人。

“镇纪委将把督查督办工作常态化,对各项惠民政策进行专项监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案件,杜绝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水洞底镇纪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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