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1-08-31 15:10:2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31日讯(通讯员 贺上升)“摩托车雨伞影响行车安全,这次只批评整改,下次将会依法严处。”8月30日,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金石桥中队、金石桥派岀所等多个部门执法人员一边拆卸雨伞,一边对电动车驾驶人进行安全警示教育。

8月20日以来,隆回县在全县城乡开展为期4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安装遮阳伞,追逐竞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行驶。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摩托车、电动车加装晴雨伞(棚)一律进行现场拆除、收缴。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利用“拆伞行动”时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讲法规、谈安全,使驾驶人充分认识到加装晴雨伞(棚)的危害性,增强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安全驾驶,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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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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