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1 11:41:42
小孩在东莞市仁康医院住院4天,花了3308.95元,拿回家报销,今天洞口县新农合发了一个补偿表给我,报销后的款只有440元,我于5月17下午咨询073912333,工作人员让我找医保局,让我打114查询洞口县医保局电话,然后找到07397230526,接电话的是位女的,她让我早上9点打07397922711,我想请问为什么这个号码只有每天9点才能打通!还有这个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标准是什么?
记者追踪:
5月21日,记者致电洞口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复,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新农合医保在外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当地医保定点民营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300元/次、市级及市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1800元/次,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50%。“东莞市仁康医院”属于省外民营医院,起付线23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50%。
住院补偿计算公式:(本次住院总费用 - 起付线2300元 - 国家规定不予补助的药品、诊疗项目、器械材费用、不合理检查费用等个人自费费用)×报销比例50% = 住院补助费用。按当事人网贴中数据测算,即(住院总费用3308.95元 - 起付线2300元 - 不可报费用)×报销比例50% = 440元。如果还有政策不理解,上午9点后可以拨打“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报账大厅窗口办公电话0739-7922711咨询。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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