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1-04-01 21:15:09
新湖南客户端4月1日讯(记者 胡旻 通讯员 王丽芸)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体育局获悉,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第十届运动会将定于今年4月至11月举行,本届运动会共设老年组、成年组、青年组(中学生)、少年组(小学生)和公开组五个组别。今天,长沙市体育局发布了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值得关注的是,同上一届相比,为对标省运会、青运会、全运会和国际赛事项目的开展,本届运动会青年组(中学生)和少年组(小学生)均将街舞增设进体育舞蹈项目之中,同时,项目设置方面亦有所增减。
其中,青年组(中学生)由上届21项增加至26项,马路赛跑和模型运动项目删减,新增设了射箭、中国式摔跤、冰雪轮滑、皮划艇、赛艇、中国象棋、围棋7个项目;
少年组(小学生)方面,由上届20项增加至28项,模型运动项目删减,新增设了棒垒球、冰雪轮滑、射击(激光枪)、射箭、中国式摔跤、气排球、中国象棋、围棋、跳绳9个项目。
本届运动会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主办,长沙市体育局、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承办。
长沙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具体如下:
长沙市第十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各有关学校: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第十届运动会定于2021年4月至11月举行,现将《长沙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按规程总则要求,认真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长沙市第十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长沙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长沙市体育局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竞赛日期、地点
2021年4-11月(各项目竞赛具体日期、地点按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老年组
门球、武术(太极拳、太极剑、健身气功)、气排球、柔力球、广场舞、健身球、棋牌(象棋、围棋、桥牌),共7个项目。
各项目具体分组、设项详见附表1。
(二)成年组
1.竞赛分组:区县(市)组、市直机关组。
2.竞赛项目:
区县(市)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跳绳、气排球、马路赛跑,共8个项目。
市直机关组:篮球、足球(8人制)、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冬季长跑、工间操,共7个项目。
各项目具体分组、设项详见附表2。
(三)青年组(中学生)
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武术、羽毛球、网球、乒乓球、跆拳道、健美操、射击、摔跤、柔道、举重、击剑、射箭、中国式摔跤、冰雪轮滑、定向越野、攀岩、皮划艇、赛艇、体育舞蹈(街舞)、中国象棋、围棋,共26个项目。
各项目具体分组、设项详见附表3。
(四)少年组(小学生)
足球、篮球、排球、田径(趣味田径)、游泳、武术、羽毛球、网球、乒乓球、跆拳道、健美操、摔跤、柔道、击剑、体操、蹦床、棒垒球、冰雪轮滑、射击(激光枪)、射箭、中国式摔跤、定向越野、攀岩、体育舞蹈(街舞)、气排球、中国象棋、围棋、跳绳共28个项目。
各项目具体分组、设项详见附表4。
(五)公开组
篮球、足球、羽毛球、体育舞蹈、中国象棋、围棋、桥牌、太极拳、模型运动、棒垒球、铁人三项、电子竞技、舞龙、舞狮、跳绳、高尔夫共16个项目。
各项目具体分组、设项详见附表5。
五、组队方式
(一)老年组
以区县(市)、市级行业系统为单位组团、组队报名参加。
(二)成年组
1.区县(市)组:以区县(市)为单位组团、组队报名。
2.市直机关组:以市直各机关单位为单位参加,凡报满3个项目的单位可以组成代表团,未报满3个项目的单位可以组队参加相应的单项比赛。
(三)青年组
1.以普通中学为单位参加,凡报满5个项目者可以组成代表团,未报满5个项目的单位可以组队参加相应的单项比赛。
2.城区各省属示范性中学必须组团参加。
(四)少年组
以区县(市)为单位组团,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
(五)公开组
公开组以俱乐部或社团为单位组队报名。
六、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资格须符合《长沙市第十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和成年组、公开组单项比赛的特别规定。
(二)青年组、少年组运动员资格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长沙市在籍在校在读的青少年学生,以学籍为依据;必须在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系统注册。
2.在湖南省队集训、试训的适龄队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3.代表外省、市州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4.参加市十运会的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组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工作,原则上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涉及升学阶段(小升初、初升高)的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可延迟至9月30日前完成,具体按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5.运动员注册和资格审查确认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直机关工会共同组织实施。
(三)成年组运动员资格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运动员必须在所代表的区县(市),截止至比赛报名日期前,有连续12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以社保系统网上公开信息为准。
2.成年组运动员年龄要求23周岁以上(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
3.凡省级以上专业运动队现役和退役不足12个月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以正式退役文件为准。
4.成年组运动员资格有关特别规定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四)老年组运动员年龄要求:
1.男子60岁以上(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
2.女子55岁以上(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
(五)公开组运动员资格条件:
截止至比赛报名日期前,公开组(成年)运动员必须有连续12个月以上的长沙市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以社保系统网上公开信息为准。
(六)运动员的年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七)运动员须经县级(含)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比赛。
(八)凡参赛运动员资格出现争议的,由市第十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进行确认和裁决。
(九)各参赛单位必须严格审查运动员资格,按要求填写各项目报名表。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按市第十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3人、联络员1人、工作人员6-8人。
(二)青年组田径、足球、篮球,少年组田径、足球、篮球、体操、游泳为各城区代表团的必报项目,田径、足球、篮球为各县(市)代表团的必报项目。
(三)老年组和成年组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参赛项目不限(本组别内);青年组和少年组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本组别内),可跨不同项目。
(四)青、少年组运动员注册、资审后,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赛。
(五)除经医院检查证明,确因伤不能参加比赛外,运动员所报参加项目不得弃权;无故弃权,所代表单位需向组委会交纳筹办费500元。
(六)各代表团报名参赛,需交参赛保证金5000元,在2021年3月31日前一次性交齐,如代表团无违规违纪问题,赛后退还。
(七)运动员都必须办理保额50万元以上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赛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能参赛。
(八)参赛服装按各单项竞赛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竞赛办法
(一)本届运动会各项目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长沙市体育局认定的有关特定规则。
(二)各项目具体竞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三)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设定的竞赛项目,若报名参加的代表队不足3个代表团或各竞赛项目中所设的小项报名队(人)数不足3队(人)则不举行该项目或小项的比赛。
(四)除部分有纪录项目按照规则规定,确实无法认定名次而允许并列外,其它项目(摔跤、柔道、跆拳道除外)都须排出名次,不得出现并列。
(五)市体育局各训练单位及各市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在各区县(市)招收的运动员所获名次可实行双向计牌、计分。双方单位必须签订协议,协议签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之前,协议必须在比赛前60天内报市体育局竞技与青少年体育处备案认定为准。运动员自协议签订后,须在该后备人才基地训练,违者按弄虚作假不予认定,并取消运动员成绩。
(六)运动员、运动队不得无故弃权。
1.如运动队无故弃权扣代表团金牌5枚、总分100分。
2.如运动员无故弃权扣代表团金牌1枚、总分20分。
(七)各项目比赛中,运动队或运动员不得消极比赛,一经裁委会确认消极比赛,立即取消该运动队或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本届运动会的全部比赛成绩。
(八)各项目比赛均可冠名设奖杯,各代表团和单项代表队均可冠名参赛。
(九)各项目裁判长、主要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裁判员由各单项竞委会商调。
(十)各项比赛监督人员、仲裁委员、运动员资格审查人员均由组委会选调。
九、注册和报名
(一)各代表团第一次报名于2021年4月10日前,先将拟参加项目及队数报市体育局竞技与青少年体育处(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邮编410013,联系电话:89662989)。
(二)青年组、少年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按《长沙市体育局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在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系统(http://www.hncssports.com/)中进行注册。成年组运动员按市十运会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和单项竞赛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三)除老年组外,各组别、各项目于赛前15天进行第二次报名,通过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系统(http://www.hncssports.com/)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予安排。
十、录取名次和计分、计牌
(一)录取名次
原则上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但青年组、少年组非湖南省运会项目录取前六名,实际参赛等于或不足八队(人)时则按实际参赛队(人)数减一录取名次。
(二)计分、计牌办法
1.篮球、排球、足球、气排球、棒垒球五个项目分别按27、21、18、15、12、9、6、3计分,前三名按3、2、1计金牌。
2.青年组、少年组体操、举重、羽毛球三个项目按11、9、8、7、6、5、4、3计分,其余省运会项目按9、7、6、5、4、3、2、1计分,非省运会项目按7、5、4、3、2、1计分。
3.老年组武术、柔力球、广场舞、健身球录取名次、获奖计分和计牌方法详见单项规程。
4.成年组其余项目按9、7、6、5、4、3、2、1计分。
5.少年组女子足球项目,允许在本区县(市)内跨学校组队参加,所获金牌、总分计算到参赛代表团。
6.贡献分:各区县(市)输送运动员在市运会周期内代表我市参加湖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和湖南省青少年体育锦标赛比赛所获名次的得分,累计相加后折算出贡献分计入各代表团总分。计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详细计算细则另行通知下发。
7.常年比赛折算积分:由长沙市体育局、长沙市教育局联合主办的全市青少年U系列比赛的成绩分别依各单项赛排名,折算成常年比赛积分计入各代表团总分。计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详细计算细则另行通知下发。
8.破纪录分:在市运会上超全国青少年纪录加记40分,超全省青少年纪录加记30分,破市青、少年最高纪录加记10分。
9.青年组、少年组奖励金牌:
①输送奖励金牌
A.凡在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各代表团向湖南省专业队每输送1人正式队员计输送金牌2枚。
B.凡在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各代表团向市贺龙体育运动学校、市体操学校每输送1人计输送金牌0.25枚。
②省运会奖励金牌
代表我市参加湖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比赛(篮球、足球、排球、水球除外)所获金牌计入各代表团金牌总数,每获1枚金牌计奖励金牌1枚,各项目团体所获金牌按比例分配奖励到各代表团。
③大赛奖励金牌
凡在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运动员在以下大赛中获得金牌,按如下方式计入原输送代表团。
A.获奥运会前三名:每获1枚金、银、铜牌分别对应计奖励金牌8枚、5枚、3枚。
B.获亚运会、全运会前三名:每获1枚金、银、铜牌分别对应计奖励金牌5枚、3枚、2枚。
10.团体总分计算办法:
①城区类团体总分=少年组得分+青年组得分+成年组得分+老年组得分。
②市直机关组总分=参赛各项目得分之和。
③县(市)类团体总分=少年组得分+青年组得分+成年组得分+老年组得分。
④城区中学团体总分=青年组得分。
⑤城区类青、少年组总分=少年组得分+所辖青年组得分。
⑥县(市)类青、少年组总分=少年组得分+所辖青年组得分。
11.扣分:
①区县(市)代表团每缺一项必报项目,扣代表团总分30分。
②凡违反《长沙市第十届运动会纪律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相应规定扣分。
(三)各代表团总分数和金牌数,分别按城区类、县(市)类、城区中学类、城区和县(市)青、少年类排序公布。
1.总分名次:
①按各代表团比赛名次分、贡献分、常年比赛折算积分、破纪录分之和,分别录取城区类、县(市)类及城区、县(市)青、少年类代表团总分前二名。
②市直机关组录取代表团总分前八名给予奖励,代表团总分名次以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同以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银牌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③青年组、少年组录取代表团总分前八名给予奖励,代表团总分名次以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同以金牌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银牌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金牌名次:
①按各代表团比赛金牌、常年比赛带入金牌、奖励金牌之和分别录取城区类、市直机关类、县(市)类及城区、县(市)青、少年类代表团金牌前二名。
②青年组录取代表团金牌前八名给予奖励。金牌团体名次以金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铜牌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四)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奖办法另行制定。
十一、大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一)负责对违反规定使用兴奋剂行为的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及省、市体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负责监督、处理市十运会期间有关人员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
十二、大会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
十三、大会设各单项竞赛委员会,负责各项目的具体赛事组织。
十四、大会根据各项目特点设立仲裁委员会或者委派“技术代表”(人员由组委会选派),凡违反竞赛技术规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的规定执行;凡违反竞赛纪律规定,按《长沙市第十届运动会纪律规定》执行。
十五、本竞赛规程总则和各有关单项竞赛规程由长沙市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布。
责编:胡旻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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