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0 16:32:27
永州一群众反映:
去年永州上级领导在8月份便已经发了联合文件,文件规定区县职工女性怀孕单胎可报销产检检查费用500元。但是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那边从去年开始到现在一直都说区里没有对接好!不予以报销!上级文件为何不能落实到位?到底是医院医保科的问题还是零陵区医保部门的问题?
4月20日,记者致电永州市零陵区医保部门,对方说女职工只要符合政策就可以按规定报销产检费用。记者又联系上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医保科,对方答复说,对接已没有障碍,只要女职工单位交够10个月生育保险并且女职工办理了准生证就可以按规定报销。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欧金玉
责编:欧金玉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