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家属实现“家门口探监”涟源市司法局正式启用远程视频会见

  法制周报   2020-12-29 14:52:54

服刑人员家属实现“家门口探监”

涟源市司法局正式启用远程视频会见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罗霞 通讯员 肖四红

12月26日,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局一级调研员黄瑛,省监狱局教育改造处副处长张杰,涟源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杰,娄底市司法局副局长谭波共同为涟源市司法局远程视频会见室揭牌,并与省德山监狱现场视频连线,了解远程会见系统相关情况,标志着该市监地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正式投入使用,服刑人员家属今后可在“家门口探监”,减轻服刑人员家庭经济负担,用亲情促进服刑人员改造。

当日上午,来自省德山监狱、省东安监狱、省赤山监狱等15家监狱代表及娄底市五县市区司法局一行人参观了该市监地远程帮教系统候见室、监控室、视频会见室、报到登记室、综合办公室,并在随后召开的“爱心即初心·帮教暖人心”政府购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服务项目启动仪式上,为困难服刑人员未成子女送上慰问金,并为孩子们带去录制好的服刑父母的家书和视频。

据了解,涟源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是我省第一批远程探视系统试点单位。为将这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市安帮办从办公用经费中调剂一部分,并向涟源市司法局及娄底市、涟源市两级财政部门申请,共筹集30余万元对办公区域进行改造,并设置专门的办公室、候见室、监控室、会见室,添置视频设备、器材和桌椅。

涟源市司法局局长胡凌云表示,开展远程探视系统应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服刑、强戒人员与亲属之间建立一条便捷的“零距离”沟通桥梁,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减轻罪犯、强戒人员家属经济负担,实现司法行政“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目标,“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确保这项工作安全高效有序推进。”

——对话涟源市安帮办主任刘斌升——

记者:涟源市哪些人可以申请远程视频会见?如何申请?

刘斌升:在省内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接受教育改造、戒治的在押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家属(含拟制血亲)、监护人,以及经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社会帮教人员均可免费会见。首次申请远程探视,应先前往监狱或强戒所登记相关信息,后填写《涟源市监地远程视频会见登记表》,经村社区、司法所、司法行政机关对会见人与被会见人亲属关系、会见人是否符合会见范围和会见规定、会见人是否符合向监所报批会见条件进行逐级审核后,家属在如法网(手机APP)预约会见。如非首次会见的,便可直接在如法网上预约。

记者:会见人数和次数有何规定?

刘斌升:会见人每月会见总次数不超过1次,每次会见一般不超过30分钟,每次会见人一般不超过3人,均为通过审核登记的家属、监护人、社会帮教人员。未成年在押服刑人员、戒毒人员会见的次数和时间,可以适当放宽。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会见前我办工作人员会按照系统审核名单安排会见,并对会见人身份进行核实,除监所审批同意的会见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会见室。严禁携带管制物品、公文、录音机、(摄)像机、照相机、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手提电脑和手机等物品进入会见室。

记者:哪些人员不可申请视频会见?

刘斌升:正在接受隔离审查的,禁闭(单独管理)期间的,严管集训期间的,受警告、记过处分一个月内、禁闭处分三个月以内的,在远程视频会见时有违规行为、被查证后六个月以内的,其他影响监狱安全或有碍罪犯改造情形的。

记者:违反视频会见规定如何处理?

刘斌升:会见人员在会见中严禁谈论涉密事项、案情、羁押场所安保情况以及不利于被羁押人思想改造的事项,如有违反,经制止不听者,管理员依规中止会见,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参与会见的双方在视频会见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会见,并视情节给予三至六个月停见处理:

1、使用隐语、暗语或者非规定语种交谈的。

2、谈论有碍监管安全或服刑人员改造内容的。

3、谈论案情、涉嫌串供、通风报信的。

4、有其他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

记者:哪些情形可重新申请视频会见?

刘斌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会见结束,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需要继续视频会见的,应当重新:

1、约定会见时间内申请人失约的。

2、因违反会见场所管理规定,被终止会见的。

3、被会见人拒绝会见或因故不能会见的。

4、会见中出现网络故障、停电、设备故障不能及时修复导致会见中断的。

5、因出现人力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的紧急情况、自然灾害等,不能按时安排会见的。

因第4、5条原因重新提出申请的,可优先安排视频会见。

责编:陈佳婧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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