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普惠金融杠杆作用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0-12-29 06:44:05

向云勇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做好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给服务“三农”、以普惠金融为主业的农村商业银行带来了极好的历史发展机遇。作为支持乡村振兴的生力军和最贴近农户的金融力量,农商行发挥普惠金融的杠杆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要做到两点:

第一,切实增强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使命感与责任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既是农商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责任使命,也是推进自身转型升级、落实高质量发展,开启“三农”金融事业新征途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农商行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大潮中,肩负着其他金融机构所不能替代的作用和使命,对于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全面实现起到极其重要推动作用。农商行一直具有乡村网点多、人脉熟,信息链条短,决策效率高,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制度环境。

第二,全力打造普惠金融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服务品牌。要进一步创新支农产品,加强对农民“面对面”的金融服务,让普惠金融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在支持农村全面进步方面,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美丽乡村贷款,以民生领域重大项目为突破口,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通过“融资”和“融智”相结合,支持建设一批有特色、有品位的宜居、宜业、宜游精品乡村,服务“绿色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在支持农民全面发展方面,通过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小农经济的支持增加农民生产型收入;通过支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手工业和土特产服务,增加农民兼业收入;通过发展乡村消费金融业务支持农民消费升级,包括农民建房购房、购车、文化、教育、健康等领域的消费需求。

(作者系凤凰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原载《湖南日报》(2020年12月29日07版)

责编:徐凯琦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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