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建引领 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0-11-12 06:39:39

龚明汉

近年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强化党建引领,探索出一条“党委统筹、支部引带、群众参与、特色发展”的集体经济发展之路,实现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全部清零,近4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超10万元,为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坚实基础。

加大党委统筹力度,确保抓紧抓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是村里“一家之事”,而是各级各部门共同之责。坚持高位推进,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书记工程”,成立专抓办公室,构建“州统筹、县组织、乡推动、村实施”的集体经济发展体系,凝聚组织、农业、财政、旅游等部门合力,统筹推进项目规划、品牌推广、产品营销、审计监管,形成举全域之力抓集体经济的生动局面。夯实政策保障,出台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管理实施意见,把其作为涉农项目投入的主渠道,从项目、土地、税务等方面倾斜支持,用政策红利撬动集体经济发展动能。健全考核制度,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绩效考核、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确保集体经济专人专抓、管理有序、产出效益。

突出支部引带作用,实现聚智聚力。全面加强村党支部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领导,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52%村党支部书记成为致富带头人,充分发挥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开展东西协作培训、专题培训、现场观摩,全覆盖轮训乡镇党政正职、村“两委”干部及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不断提升发展能力,让党支部成为带富致富的坚强堡垒。集聚乡土人才“第一资源”,抓好农民大学生培训、产业专家服务团、农村优秀人才回引、院士工作站建设等工作,引导专家服务农村、人才扎根农村、乡贤建设农村,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智力支持。规范村级承担的公共事务,厘清村支“两委”责任清单,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实现审批下放、资源下沉,进一步优化集体经济发展环境。

激励群众广泛参与,推动共建共享。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推进基层有效治理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坚持把基层治理与集体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依托“互助五兴”农村基层治理模式,组建10.3万个互助小组,积极创办领办致富项目,带动50多万户农户参与集体经济建设,覆盖率94.7%,实现抱团发展、共同致富。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把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资金量化为村集体和农户持有的股金,通过股份分红、土地流转、劳务工资让群众增收,推动人人参与、全村共享。同时,将部分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投入村级公积金和公益金,对在村级公益事业、文明乡风培育中表现突出的村民,通过“积分超市”兑换物资、荣誉家庭评选、年度奖励分红给予物质精神鼓励,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的政治效应和社会效应。

坚持特色发展之路,着力做大做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指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地制宜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紧扣少数民族偏远山区农业实际,采取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因村施策发展特色集体经济,提高市场竞争力。打好旅游资源“开发牌”,整合山水林田、悬崖瀑布、人文古迹、苗族巫傩文化、土家族毕兹卡文化等资源,吸引返乡成功人士或社会工商资本投资兴业,开发乡村游、生态游精品项目,乡村旅游型集体经济如火如荼。打好当家产业“带动牌”,以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为核心,打造“两茶两果、一烟一药、一黄一黑”八大特色农产业。打好资源资产“盘活牌”,推广合作开发、租赁、发展物业经济等模式,有效盘活光伏发电站、山林水库、闲置房屋、仓库等资产资源,持续稳定增加村集体收入。

(作者系湘西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原载《湖南日报》(2020年11月12日07版)

责编:姚帅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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