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 2020-09-02 22:08:29
在校大学生找兼职被骗近20万元
桃江法院宣判一起网络诈骗案
法制周报·新湖南讯(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李庆辉 张芸)
“二手手机销售诚招代理,一台手机就可操作,成本低,利润空间大……”这样的广告语着实让人心动,然而,这可能是场骗局。 大学生杨某龙就陷入了这种骗局。
近日,桃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尹某诈骗案,被告人尹某以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二手手机销售、招收代理商广告等方式骗取“代理费”19.7万元,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9年8月,杨某龙在贴吧上看到一则消息,“二手手机销售诚招代理。”兼职心切的杨某龙立马联系发帖人尹某表示要成为“代理商”并交付代理费。
“我以为我的春天要来了,没想到是噩梦的开始。” 之后,杨某龙从尹某手中订购多部二手手机,尹某以收取手机款、快递费、保价费等名义,先后骗取杨某龙18.9万元。杨某龙说这笔钱除了父母给的学费、生活费,还有找同学借的钱以及在网络平台贷款借的钱。
“我每天都在被催债,每天在谩骂声中度过。”被骗之后,杨某龙多次想要轻生。在父母的多次劝导之下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3月20日,尹某在桃江县沾溪镇长田坊村家中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被告人尹某在“百度贴吧” 上看到“深圳华强数码”发布二手手机销售、招收“代理商”的信息,便复制了该消息,并在“百度贴吧”中的“华强北贴吧”等网站发布。同时,从网名为“雷锋代发贴”的网友处学到如何通过二手手机销售诈骗他人的具体实施方法。
除了杨某龙,尹某通过同样的方式先后骗取被害人宋某、李某7千多元,并将骗取的赃款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到案后,被告人尹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尹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对被告人尹某作出上述判决,并责令被告人尹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不少网络平台确实能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些兼职或代理工作,但网络上发布的信息良莠不齐,真伪难辨,对于涉及到个人信息、资金交付的网络行为,一定要审慎判断,不要轻易上当。天上不会掉馅饼,要通过正规渠道寻找网络兼职,不要轻易点击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和二维码,不要轻易泄露个人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对于贴吧、QQ群、朋友圈转发的来路不明的小广告,一定要进行核实;要增强法律意识,一旦发现被骗,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
责编:刘思雅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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