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涉黑案认罪认罚率100%

  法制周报   2020-09-07 22:24:29

江永县检察院办结伍青松等9人涉黑案

实现涉黑案认罪认罚率100%


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何文斌)

近日,江永县检察院办理伍青松等9人涉黑案,移送起诉的9名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率100%。为深入推进涉黑专案认罪认罚工作,江永县检察院着力从“念、导、合、法、情、规、活”上下功夫,为案件取得“三个效果”的统一奠定了坚实基础。



检察机关引导专案组侦查取证。

以“念”当先,提高思想认识办案其时,观念在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变革,本质上是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诉讼模式。高检院曾提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总体要达到70%,这是基于我国刑事案件结构和司法实践而提出的合理目标要求。该院办案转班充分认识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黑恶势力案件办理,在降低办案难度、提高办案效率、教育转化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应当依法加大适用力度,根据具体犯罪情况,鼓励涉案人员积极主动认罪认罚。

以“导”为预,发挥介入职能在办理伍青松一案中,江永检察院院主动提前介入侦查,全面引导专案组侦查取证,对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释法说理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本案从快审查起诉、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契合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办理中打下坚实基础。提前介入工作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保证案件质量的一个重要机制。一方面能引导侦查,完善案件证据体系,一方面能督促侦查人员依法依规行使侦查权,规范调查取证工作。

以“合”聚力,加强团队协作涉黑案件普遍重大复杂,具有犯罪嫌疑人多、涉嫌罪名多、犯罪事实多“三多”特点,审查期间必须凝聚办案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该院受理伍青松案后即成立审查专案组,由检察长带头主办,下设3个办案小组,多次召开小组会商会,对文书制作、提审讯问等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将个案犯罪事实分配至各办案小组,每个办案小组负责专门个案审查,明确职责分工,提高了办案质效。

以“法”解惑,详解法律规定在讯问过程中,送达认罪认罚告知书、讯问犯罪事实的同时,详细耐心地向犯罪嫌疑人解释法律规定、适用后果、认罪认罚流程等,解除其心理顾虑,使犯罪嫌疑人对认罪认罚有清晰全面的了解。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对已经判决处理的犯罪事实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感到不解、异议,办案人员向其阐明组织犯罪与个案事实的关系,告知已处理个案不会重复评价认定,以消除其疑虑。此外,加强与辩护律师沟通,向其宣讲相关政策,通过律师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规定。

以“情”感化,促进心态转变针对涉案人员亲情关系特点,以“情”感化,用亲情化解对抗,促进犯罪嫌疑人转变心态。在讯问组织领导者伍青松时,该院办案人员一方面赞其家教有方,培养出优秀的在读研究生女儿,一方面劝导其坦诚面对、摆正心态,争取获得从宽处理,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拥抱家庭,使伍青松在情感上受到触动,如实供述了所有犯罪事实,并接受认罪认罚。

以“规”推进,严格适用程序审查起诉期间,正值疫情防护的特殊时期,无值班律师驻守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提审也十分困难。为确保适用程序的规范性,办案人员坚持以“规”推进,坚决防止因疫情防控而有损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本案犯罪嫌疑人均异地关押,对能对面提审犯罪嫌疑人的,办案人员经与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后,带着律师赶赴看守所;对无法当面提审的犯罪嫌疑人,经与看守所协调后,与律师一道视频讯问。采取不同方式依法推进具结程序,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见,保证律师提供有效帮助。

以“活”量刑,侧重从宽幅度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检察机关原则上应提出精准量刑。但涉黑案大多疑难复杂,涉及事实罪名多,全案提出精准量刑难度大,一定程度影响办案质效。因此,该院在本案中以幅度量刑建议为主,甚至只提出“从宽处理”建议,根据人员在组织中的地位、犯罪的具体情况,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层次开展工作,有效、全面、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积极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适当放大从宽幅度,真正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责编:刘思雅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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