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回应《隐秘的角落》被起诉:任人炒作才是对编剧行业最大的不尊重

  潇湘晨报   2020-08-20 15:16:14

《隐秘的角落》被起诉侵权,导演辛爽领衔编剧团队回应:任人炒作才是对编剧行业最大的不尊重

作为今年上半年当之无愧的爆款剧,《隐秘的角落》打破了国产悬疑剧一直遇冷的市场尴尬,也在影视圈刮起了一阵 " 悬疑风 "。不过呢,人红了注定是非多,这道理放文娱圈,几乎是颠簸不破的真理。

近日,据北京海淀法院官微消息,因认为《隐秘的角落》摄制单位霍尔果斯万年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年影业)及出品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使用自己的独创内容构成侵权,王先生和杨女士二人以侵害作品署名权为由,将万年影业及爱奇艺诉至法院。

自诉参与作品前期剧本创作工作的原告王先生和杨女士表示,被告一万年影业基于自身原因与己方终止合作后,曾同时明确表示," 最终播出的网剧所用剧本不会使用原告的工作成果。" 但原告在被告二爱奇艺公司的爱奇艺平台上观看其出品的网剧《隐秘的角落》时发观," 该网剧中大量桥段、台词、人物塑造、运镜等内容使用了此前向被告一万年影业提供的属于原告的独创内容。"

8 月 20 日凌晨,《隐秘的角落》的主创团队,包括导演辛爽、剧本策划胡坤、编剧潘依然、编剧孙浩洋等人,都公开发声回应了《隐秘的角落》涉嫌侵犯他人作品署名权的诉讼,剧本策划胡坤、编剧潘依然都表示,并不认识起诉署名权的这两位编剧," 也没跟他们开过一次剧本会。" 导演辛爽更是直言," 本来不想帮人蹭热度,但本着保护编剧团队的原则必须要说一下事实,任人炒作才是对编剧这个行业最大的不尊重。"

诉讼:《隐秘的角落》播完个把月了,又因为惹官司上热搜

作为今年上半年当之无愧的爆款剧,《隐秘的角落》从一开播,就凭借一种让人后背发凉的叙述风格,以及悬疑灰暗的故事色彩,在市场投下一枚响雷。

虽然该剧已经播完个把月了,但剧中诸多的话题、" 爬山梗 " 等,还是在引发着观众的讨论,不过谁也没有料到,近日《隐秘的角落》又上热搜了,原因是被人告上了法庭。

据北京海淀法院官微消息,因认为《隐秘的角落》摄制单位霍尔果斯万年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年影业)及出品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使用自己的独创内容构成侵权,王先生和杨女士二人以侵害作品署名权为由,将万年影业及爱奇艺诉至法院。

原告王先生和杨女士二人认为,《隐秘的角落》摄制单位万年影业及出品公司爱奇艺使用了其独创内容,构成侵权,以侵害作品署名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在涉案电视剧及官方信息处将二人署名为编剧,赔礼道歉,并赔偿维权费用 8 万元。

王先生和杨女士诉称,二人与万年影业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签订《网剧编剧聘用合同》,合同约定万年影业聘请王先生、杨女士担任网剧《隐秘的角落》(原著《坏小孩》)的编剧,该网剧共 12 集,委托人负责创作其中 8 集分集大纲及剧本。合同签订后,原告方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编剧工作,包括 8 集分集大纲及 3 集剧本、故事大纲、人物小传等,并根据万年影业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在此过程中,原告向万年影业交付了大量包含其独创性表达的文件资料。

去年 1 月 31 日,万年影业基于自身原因与原告终止合作,同时明确表示最终播出的网剧所用剧本不会使用原告的工作成果。而今年 6 月,原告发现在爱奇艺播出的网剧《隐秘的角落》中,大量桥段、台词、人物塑造、运镜等内容使用了此前原告方向霍尔果斯公司提供的属于独创的内容。

王先生和杨女士认为,为创作该剧剧本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创作的内容及桥段成为涉案电视剧重要的组成部分,深受广大观众的喜爱。二被告擅自在拍摄过程中使用原告创作的内容,但播出时并未将原告署名为编剧,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回应:" 与两位原告没有工作交集 "," 任人炒作才是对编剧行业最大的不尊重 "

8 月 20 日凌晨,《隐秘的角落》的主创团队,包括导演辛爽、剧本策划胡坤、编剧潘依然、编剧孙浩洋等多人,都公开发声回应了《隐秘的角落》涉嫌侵犯他人作品署名权的诉讼争议。

导演辛爽表示," 本来不想帮人蹭热度,但本着保护编剧团队的原则必须要说一下事实,任人炒作才是对编剧这个行业最大的不尊重。" 辛爽说,在自己进入项目工作期间一直到项目结束为止," 我见过的、跟我一起工作过的编剧团队只有剧本策划胡坤、编剧潘依然、编剧孙浩洋,编剧陈骥。从我参与编剧团队的第一次剧本会开始,一直到我开机拍摄时每一集的剧本至少已经是第七稿,有些集已经是第八稿第九稿,每一稿都是我上述提到的编剧们拼了命在写,没有枪手,他们都已经在片头片尾编剧职务中署名,没有遗漏。"

辛爽还表示," 剧本中基础的人物、事件均改编自紫金陈小说《坏小孩》,其中人物上最大的变化是原作 " 丁浩 " 替换成现在的 " 严良 ",此部分思路由编剧孙浩洋提供。" 最后,辛爽总结说," 不打嘴架,相信法律,应得的必须得,不该得的也必须不能得。"

剧本策划胡坤发布声明表示," 我在加入《隐秘的角落》这个项目之前,只看过原小说,以及卡卡西做的十二集分集。我加入三天后,辛爽以导演身份正式加盟,潘依然也加入了编剧团队,而孙浩洋在我加入之前就已经在团队里了。"

胡坤坦言,针对原来的创作成果,整个团队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和研判," 我们好不容易找到了问题所在,辛爽,我,还有潘依然,孙浩洋都一致认为,分集需要大破大立之后才能进剧本。再之后,我们又拼了命似的,终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向和方案。" 于是,整个团队一起重新梳理和重建人物,重新确立了这个片子的风格和走向,以及主题和质感等。" 大到整个结构和主题,所有人物以及人物关系,小到每一集的情节点和细节,甚至包括一些重要的台词,我们都是一场戏一场戏,一句话一句话地重新‘吵’出来,聊出来的…… "

胡坤还直言," 至于起诉署名权的这两位编剧,实话实说,我不认识他们,也没跟他们开过一次剧本会……我对我上面所说的话,完全负责。"

编剧潘依然表示," 漫长的创作周期,协力攻坚剧本的是辛爽导演,胡坤老师,孙浩洋,陈骥。与两位原告没有任何工作交集。" 潘依然还透露,现在《隐秘的角落》署名编剧里的每一位,提供的都不仅仅是几句台词,几场戏,几个创意。况且,制片方也给这些为数不多被采纳的创意,支付了相应的酬劳。" 署名权需要维护,作为编剧尤其支持,但请维护那些真正做出贡献的人。"

编剧孙浩洋也发文表示,《隐秘的角落》是一段艰苦但互相扶持的旅途,收获的结果和成绩也是值得,影视行业太容易被围观,个中艰辛和公道参与的人都明白。

声音:作品维权虽难,但蹭热度、博噱头的 " 投机行为 ",也需要极力打压

近年来,影视圈惹上官司的风波并不少见。比如早前就有编剧状告由沈腾主演的热门电影《西虹市首富》涉嫌剧本抄袭,由易烊千玺、周冬雨主演的电影《少年的你》也没能逃过涉嫌抄袭的争议。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剧本被抄袭、被挪用,在影视圈里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 许多不知名的编剧发现自己的作品被抄袭时,或是因为考虑到诉讼的时间成本,或是不愿因此而得罪了圈里人,就选择沉默,就此不了了之。"

从以往的案例来看,判定剧本抄袭,有三条关键要素,一是双方有接触的证据,不只是剧本曾通过某个渠道让对方接触看到过,法律上的接触还包含了作品的公开发表、公映、发行等。第二,还需要有创作时间在对方之前的证据。最后,就是自己的原始大纲、剧本与对方作品的相似性。这三种条件均成立,且证据真实可信,则代表对方有抄袭的嫌疑。

从这样的判定规则来看,作品抄袭其实是一个比较难以界定的概念。据记者了解,中国主要用于裁定编剧侵权的法律依据是《著作权法》,著作权即我们通俗所说的 " 版权 ",但该法案中关于抄袭之类判定其实并没有非常明确的细则,法庭一般以两者的相似度作出判决,但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法中 " 创意是不受保护的,保护的是已经成为文字载体的作品。"

正如导演辛爽所言," 应得的必须得,不该得的也必须不能得。" 虽然编剧通过法律武器维护权利,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但需要去捍卫自己的权利。不过,在影视圈内,并不是所有看上去是 " 弱势群体呼声 " 的风波,都是表面看起来那样。" 也有很多喊着被抄袭、被侵权的闹剧,其实也可能是别有居心的炒作和蹭热度。像之前有编剧斥责黄渤执导的电影《一出好戏》涉嫌抄袭,后来又不了了之了…… " 这次《隐秘的角落》所引来的争议,目前还无法判断谁对谁错,但既然大家已经通过法律途径来展开对话,那么这出风波就会给观众一个准确的答案。

" 是非之地 ",或许是对于这个圈子最直白的形容。有弱势者的束手无策,但也有投机者的见缝插针,原本该是专心于创作的领域,却总会有这些盘根错节在滋生。庆幸的是,随着行业的发展,以及观众欣赏水平的提升,大家对于原创作品的认知度也在不断强化,对于真实被侵犯权益的创作者,行业需要给予保护,而对于那些只是存心蹭热度、博噱头的 " 投机行为 ",行业也需要极力打压。风波虽然时有出现,但对于版权的尊重,对于原创的尊重,乃至于对于整个行业的尊重,也正逐渐成为这个圈子里每个人都在坚守的底线。

潇湘晨报记者周诗浩

责编:姚帅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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