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获刑16年!吴新丑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

  新湖南客户端   2020-07-01 17:18:4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日讯(黄俊 陆群亮 )6月30日上午,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吴新丑等15人涉黑案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新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开始,吴新丑等人先后笼络多名辍学的未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通过“歃血为盟(喝血酒)”等形式,逐步形成了以吴新丑为组织领导者,以吴新学、李再求、陆安军、萧鹏、李桥锦、陈家龙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成立后,通过有组织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长期滋扰和干涉通道县菁芜洲镇、溪口镇等区域矿产开采和运输,企图实现非法控制。该犯罪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县城双江镇、菁芜洲镇、溪口镇等区域称霸一方,对当地群众形成较强的心理强制、威慑。同时,该犯罪组织利用未成年人犯罪和顶罪,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认为,以吴新丑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吴新丑作为组织者、领导者和首要分子,应当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其他各成员应当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部分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普通群众等50余人通过庭审视频直播参加了旁听。

责编:陈基健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我要问